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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提升环境管理服务水平
时间:2016-01-25 15:14:00 | 文章来源:玉溪市环境保护局 | 点击量

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提升环境管理服务水平

玉溪市环境保护局

近年来,在省环保厅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局不断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管理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玉溪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强化全市环境监测机构建设

玉溪市辖二区七县,环保系统成立之初,全市仅有市级环境监测站,1987年至2006年的20年间,全市仅增加了3个县级监测站。2008年,市委市政府为全市所有县区配齐了监测机构,并将机构规格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目前,全市共设有10个环境监测站,实现监测机构覆盖全部行政区域的目标。先后建成澄江、江川2个县区的监测执法业务用房,正全力推进市级和峨山、易门2个县的业务用房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环境监测业务用房面积从3198平方米增加到8154平方米。全市各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编制从2008年前的50余人,增加到173人。全市监测队伍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97%,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92人,占编制总数的53.2%。

(二)加大投入,提升全市环境监测能力

“十二五”期间,在保障各项监测业务工作经费的同时,市级财政先后投入2000多万用于全市监测设备的购置和更新。目前,我市各级监测站共配备监测设备1000多台(套),设备总值4000余万元。全市10个环境监测站均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其中有6个站在人员、用房、经费、设备、能力水平、质量管理等方面均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市环境监测站已具备地表水109项全分析能力,各县区监测站均具备常规项目的监测能力。2012年,我市按国家要求,独立完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全项目监测工作,并按要求每月开展特定优先项目监测。2014年,对辖区内全部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全项目年度监测和特定项目季度监测。同时,进一步拓展环境空气重金属指标和有机指标监测能力,全面提高环境监测的规范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技术水平,环境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三)夯实基础,推进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

2012年12月14日,市政府投资1116.72万元,建成了一个市级监控中心和九个县级分中心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目前联网监控93户企业287台套设备。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成立了玉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的管理工作。企业现场端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由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经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考核后(运维台套数×单价-考核扣减额度=支付额度)支付给第三方运维公司,同时监控中心设备运维也委托第三方。我局还成立了运维监管部,对第三方运维公司的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已形成企业、第三方公司、运维监管、环境监察的四级监管体系。

2014年,我市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三项考核指标考核结果排名全省靠后。对此,我局深刻反思、认真研究。一是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到环保部、省厅学习请教,同时利用环保部、省厅到我市检查和调研的机会,虚心求教,邀请省厅领导和省厅监测处同志到现场进行专题指导帮助;二是根据每年国控企业名单变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下发了一系列有关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文件,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明确规定各企业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单位以及上报质量、时限;三是对我市国控重点监控企业在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监督性监测工作、自动监控系统有效性审核工作作了规范性要求;四是要求我局相关单位和企业清楚掌握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三项考核指标的技术要求。通过以上四项措施的落实,根据省环保厅的通报:我市2015年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成效显著,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为100%,监督性监测公布率为100%,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100%。“三条红线”做到3个100%,位列全省第一。

(四)未雨绸缪,加快县级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

为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新要求,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的安排部署,我市作为地级市于2013年开始执行。为此,我局认真研究,及时制定方案,组织业务集训,紧急购置监测设备,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三个监测点位按照新标准进行监测评价,全市8县区开展PM2.5手工监测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发布。2015年,随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全面实施和 “大气十条” 的相关要求,市委、市政府召开常务会,采取市县共建方式,由市、县(区)财政投资1729.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801.8万元),全面推进县(区)11个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站点的提升改造,高水平建设全市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预计今年3月底,我市将建成14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五)加强监测质量管理,提高服务环境管理水平

监测质量是监测的生命线。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新《环保法》实施、“两高司法解释”、“监测大培训”、“监测质量专项行动计划”、“监测技术大比武”等契机,结合玉溪实际,通过人员培训、计量认证、持证上岗考核、实验室比对、监测质量检查等活动,推进监测质量管理不断向前发展,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举办了全市环境监测技术培训班,102名新培人员通过考试,取得证书,做到了持证上岗;我市10个监测站全部通过计量认证,保证了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利用多年监测数据完成了《杞麓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星云湖安全调查评估》、《抚仙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易门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专项调查及污染防治对策研究报告》和玉溪市中心城区污染物源解析及污染控制对策研究等项目;积极参与国家、省、市重点研究课题;同时,更好地为环评管理、污染防治、排污许可、总量减排、环保执法等工作提供了服务。监测能力的提高和监测质量的提升,对真实反映环境变化的趋势,当好环境质量“千里眼、顺风耳”, 为“三个说得清” 夯实了基础,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抢抓机遇,是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绿色通道。领导重视,是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根本。党委政府重不重视,关键在于我们工作汇报的质量高不高、要点把握准不准。我们认真分析我市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各级的要求,迅速行动,做足文章,抢抓机遇,及时汇报,使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是提升环境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由于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二)高位推动,形成合力,是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前提。近年来,玉溪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生态立市、环保优先”战略,市委印发了《“八要”方案》和《关于实行市级领导分工负责联系“七位一体”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出台了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环境保护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层面。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利用等内容纳入党委政府部门及官员的政绩目标考核,将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所辖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分工、环保监管、企业治理、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到位”的环保目标责任体系。

(三)运用服务,高效管理,是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动力。“建设亦为应用,管理亦为高效”,我们始终秉承“建—管—用”三者并重的原则,提升环境监测数据的使用,确保监测数据“活”起来。环境监测能力的加强,为总量减排、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的考核、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管理、清洁生产、大气污染防治、湖泊保护、饮用水源地整治、河道治理、环境科研、环境技术服务等提供了大量准确数据,环境监测能力的提高使环境监测服务政府决策和宏观经济调控的作用日渐呈现。环境保护工作的地位和我局年终综合考核名次不断提升,有为才有位,正因为环境监测作用的明显,政府将继续加大环境监测能力的投入。

各位领导,我市在环境监测能力上虽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兄弟州(市)的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省厅的指导下,不断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幸福的魅力之城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