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进展

省核查组对楚雄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质量核查

撰写时间: 2018年07月06日 09:57:00 文章来源: 楚雄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24-26日,省普查办副主任孟广智带队,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第二核查组一行9人对楚雄州污普清查进行质量核查。24日下午,第二核查组组织召开了楚雄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质量核查工作会,楚雄州10个县(市)污普办主任、技术组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共计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省级清查质量核查工作进行了培训,听取了楚雄州污普清查质量核查情况工作汇报,调阅了相关档案。

  24日到25日第二核查组下沉到楚雄市,对楚雄市污普清查质量核查工作进行交流座谈,调阅相关档案资料。第二核查组分小组对楚雄市子午镇、东瓜镇、鹿城镇进行了实地现场清查质量核查。25日至26日第二核查组下沉至禄丰县,与禄丰县普查办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分小组对禄丰县勤丰镇、金山镇、和平乡进行了实地现场清查质量核查。

  省第二核查组对楚雄州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一要理清思路,围绕“不重不漏,应查尽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责任。二要加强清查质量,重视清查表的填报,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要规范存档。三要补齐短板,对入河排污口、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缺补漏;工业源和规模畜禽养殖场清查需进一步纠错,要边自查、边整改、边补短板。四要认真梳理清查建库阶段工作,提前谋划下步入户调查工作,对两员的选聘、培训、任务分配等相关内容进行提前思考。

  6月27日,按照省第二质量核查组反馈意见及要求,楚雄州立即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污普清查质量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