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进展

省普查办到曲靖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质量核查

撰写时间: 2018年07月05日 16:20:00 文章来源: 曲靖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落实《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清查建库工作质量,根据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6月22日-23日,由省普查办副主任孟广智、技术组及信息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省普查办第二组质量核查到曲靖市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污染源清查阶段工作质量核查。

  第二核查组首先对曲靖市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段工作进行了核查,听取了曲靖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沈贵宝关于曲靖市普查前期准备、质量管理、基本单位名录增补、普查宣传、“两员”选聘及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的汇报,并查阅了前期准备工作文件、质量管理制度、信息调度表、“两员”管理台账、培训情况等资料。

  第二核查组分两个小组分别赴宣威市、曲靖市麒麟区、曲靖市开发区,对三个县(市)级普查机构的前期准备、质量管理、基本单位名录增补、普查宣传、“两员”选聘及管理、档案管理等作了仔细检查,并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共现场核查33家,其中工业源17家、畜禽养殖10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家、生活源锅炉1家、入河(湖、库)排污口3个。核查小组还与当地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了座谈,对清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解答。

  第二核查组组长孟广智对我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继续做好清查攻坚工作,把握时间节点,边自查、边核查、边整改、边汇总,有序同步推进,高标准完成国家交办的任务。二是要加强工作指导。市普查办和县(市、区)普查办要针对核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具体指导,切实解决各乡(镇、街道)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个别地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紧盯问题不放,发现一个解决一个。三是要补齐清查工作短板。市普查办和县(市、区)普查办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清查阶段工作质量核查技术要点及评估标准要求,查缺补漏。做到“应查尽查、不重不漏”,为全面入户普查奠定良好基础。四是进一步加强认识,创新工作思路。目前全市清查阶段市级质量核查、县级自查工作的整体进度不容乐观。市普查办和县(市、区)普查办要加大工作力度,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五是统筹安排,统一质量核查的口径和尺度。认真学习清查建库的要求,全市统一标准,明确纳入清查建库及今后纳入入户调查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