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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办结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
撰写时间: 2018年07月04日 文章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1日,保山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件反映“保山市隆阳区学苑小区,通往小区道路金山路末硬化,小区门口建筑垃圾无人管理,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当晚立即批转至隆阳区人民政府办理,要求保山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跟踪督办等相关工作。次日,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时组建了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迅速行动,立行立改。
经查,学苑小区目前正在建设过程中,金山路通往学苑小区道路未完全硬化,该路段为进入施工现场主要通道,道路两侧有居民堆放弃石、建筑废旧模板等建筑垃圾,且道路两侧碎石挤压成堆,此举报内容属实。联合调查组迅速行动,立行立改:一是6月23日完成该道路两侧垃圾的清理工作,同时对坑洼路段暂时进行了填铺,并督促教育附近居民不要随意堆放杂物,确保道路平坦整洁。二是目前,该道路建设项目已完成部分前期工作,计划于2019年3月1日前完成该路段硬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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