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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05年环境状况公报

2005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综述

2005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全省环保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于既快又好发展主题,继续推进以九大高原湖泊为重点的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保持生态环境良好水平。严格环保执法,积极协调、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继续大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2005年,全省环境保护直接投资49.16亿元,比上年增长33.7%,约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4 %,其中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投资31.49 亿元,工业污染治理投资    17.67亿元。

“十五”期间,我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十五”环保计划的各项任务。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保持基本稳定,国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总体水平保持良好,重点城市、重点区域的环境治理取得一定进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以滇池为重点的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环境安全得到保证。同时,全社会环境意识普遍增强,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十五”期间累计环保直接投资17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的5年平均值为1.27%。但是,我省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严重、大气污染加重、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我们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实现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切实履行环境执法监督职能,全面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以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和7个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推行循环经济,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空间。

水环境

全省主要河流污染呈由西向东逐渐加重态势,流经城市河流有机污染仍较突出,全省河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环境总体保持稳定。

湖泊、水库水质

全省开展水质监测的53个湖泊、水库中,Ⅰ~Ⅱ类水质占39.7%,Ⅲ类占20.7%,Ⅳ类占17.0%,Ⅴ类占13.2%,劣Ⅴ类占9.4%。全省湖库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

53个湖泊、水库中,有25个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占总数的47.2%。

            2005年主要湖泊、水库类别统计

名称

个数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劣Ⅴ类

水环境功能达标

湖泊

21

2

4

5

-

5

5

8

水库

32

1

14

6

9

2

-

17

合计

53

3

18

11

9

7

5

25

比例(%)

 

5.7

34.0

20.7

17.0

13.2

9.4

47.2

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湖泊有所下降,劣于Ⅲ类湖泊有所增加;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下降。 

九大高原湖泊及主要入湖河流

水质优及良好的湖泊是泸沽湖、抚仙湖、阳宗海、洱海、程海,水质受到中度、重度污染的湖泊是异龙湖、杞麓湖、星云湖、滇池外海、滇池草海。一半湖泊达不到水环境功能要求。与上年相比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星云湖、程海水质有所好转。

23条主要入湖河流的28个监测断面中,Ⅰ~Ⅱ类水质占3.6%,Ⅲ类占17.9%,Ⅳ类占21.4%,Ⅴ类占10.7%,劣Ⅴ类占46.4%。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仅为3.6%。主要超标污染指标为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

    2005年九大高原湖泊主要污染指标值     单位:mg/L

湖泊名称

高锰酸盐指数

生化需氧量

总磷

总氮

营养状态指数

滇池草海

7.01

9.95

1.074

13.07

76.1

滇池外海

6.25

3.06

0.187

1.82

62.5

阳宗海

1.90

1.21

0.018

0.37

29.4

洱海

3.46

2.71

0.026

0.54

41.7

抚仙湖

1.04

1.20

0.007

0.16

19.2

星云湖

7.40

3.08

0.151

1.86

61.3

杞麓湖

9.00

3.55

0.066

2.43

62.7

程海

3.01

0.78

0.022

0.43

36.6

泸沽湖

0.88

0.55

0.004

0.10

12.9

异龙湖

9.36

2.79

0.045

1.74

56.0

滇池草海

水质类别劣Ⅴ类,水质重度污染,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Ⅴ类),主要超标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总氮,水体处于重度富营养状态。月度监测表明,12个月水质类别均为劣Ⅴ类。1个月为中度富营养,11个月为重度富营养。

新河、船房河、运粮河、乌龙河、采莲河入湖水质均为劣Ⅴ类,均为重度污染,达不到水环境功能要求。主要超标污染指标为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

与上年相比,水质仍为劣Ⅴ类,水质基本稳定,主要污染指标生化需氧量由劣Ⅴ类好转为Ⅴ类,营养状态仍为重度富营养。

滇池外海

水质类别Ⅴ类,水质中度污染,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Ⅴ类)。水体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月度监测表明,7个月水质类别为Ⅴ类,5个月为劣Ⅴ类。4个月为轻度富营养,8个月为中度富营养。

盘龙江、大青河4个监测断面中除盘龙江松华坝口为Ⅰ类外,其余均为劣Ⅴ类,水质重度污染,达不到水环境功能要求。主要超标污染指标为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

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Ⅴ类,水质基本稳定,主要水质指标总磷、总氮年均值基本稳定,营养状态仍为中度富营养。

阳宗海

水质类别Ⅱ类,水质优,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全湖处于贫营养状态。月度监测表明,9个月水质类别为Ⅱ类,3个月为Ⅲ类。10个月为贫营养,2个月为中营养。

阳宗大河入湖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主要超标污染指标为总磷。

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Ⅱ类,水质稳定,营养状态仍为贫营养。

洱海

水质类别Ⅲ类,水质良好,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主要超标污染指标为总磷、总氮。全湖处于中营养状态。月度监测表明,3个月水质类别为Ⅱ类,9个月水质类别为Ⅲ类。12个月均为中营养。

入湖河流中,弥苴河、万花溪、白石溪Ⅲ类,永安江、罗时江、波罗江Ⅳ类,白鹤溪Ⅴ类,水质均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与上年相比,水质仍保持Ⅲ类,水质稳定;营养状态稳定,仍为中营养。

抚仙湖

水质类别Ⅰ类,水质优,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Ⅰ类)。全湖处于贫营养状态。月度监测表明,11个月水质类别为Ⅰ类,均为贫营养(2月未监测)。

入湖河流中,马料河Ⅴ类,隔河、路居河劣Ⅴ类。水质均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Ⅰ类,水质稳定,营养状态仍为贫营养。

星云湖

水质类别Ⅴ类,水质中度污染,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Ⅲ类),主要超标污染指标为总磷、总氮。全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月度监测表明,2个月水质类别为Ⅳ类,5个月为Ⅴ类,4个月为劣Ⅴ类。5个月为轻度富营养,6个月为中度富营养(2月未监测)。

东西大河、大街河、渔村河入湖水质均为劣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与上年相比,水质由劣Ⅴ类好转为Ⅴ类,水质显著好转,主要污染指标总磷年均值明显下降,营养状态稳定,仍为中度富营养。

杞麓湖

水质类别劣Ⅴ类,水质重度污染,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Ⅲ类),主要超标污染指标为总氮。全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月度监测表明,2个月水质类别为Ⅴ类,9个月为劣Ⅴ类。1个月为中营养,1个月为轻度富营养,8个月为中度富营养,1个月为重度富营养(2月未监测)。

红旗河入湖水质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与上年相比,水质仍为劣Ⅴ类,水质稳定,但营养状态由轻度富营养恶化为中度富营养。

程海

水质类别Ⅱ类,水质优,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Ⅱ类)。全湖处于中营养状态。月度监测表明,水质类别9个月为Ⅱ类,3个月为Ⅲ类。1个月为贫营养,11个月为中营养。

与上年相比,水质由Ⅲ类好转为Ⅱ类,水质明显好转,营养状态仍为中营养。

泸沽湖

水质类别Ⅰ类,水质优,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Ⅰ类)。全湖处于贫营养状态。月度监测表明,12个月水质类别为Ⅰ类,均为贫营养。

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Ⅰ类,水质稳定。

异龙湖

水质类别Ⅴ类,水质重度污染,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Ⅲ类),主要超标污染指标为总氮。全湖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月度监测表明,1个月水质类别为Ⅳ类,9个月为Ⅴ类,2个月为劣Ⅴ类。12个月为轻度富营养。

城河入湖水质为劣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Ⅴ类,水质稳定,营养状态仍为轻度富营养。

其它湖泊

其它11个湖泊湖体水质:浴仙湖、茈碧湖Ⅱ类;海西海、北海、青海、普者黑Ⅲ类;长桥海、西湖Ⅴ类;个旧湖、大屯海、南湖劣Ⅴ类。其中普者黑、浴仙湖、茈碧湖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与上年比较,多数湖泊水质保持稳定,浴仙湖、茈碧湖、青海水质有所好转,长桥海、北海水质下降。

“十五”期间湖泊水质变化情况

“十五”期间我省湖泊总体水质呈轻微好转趋势,水质为Ⅰ~Ⅲ类湖泊呈缓慢的增长趋势,Ⅳ~Ⅴ类湖泊呈小幅波动状态,劣Ⅴ类湖泊呈波动态势,近三年来逐渐减少。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呈小幅上升趋势。影响我省湖泊的主要污染指标仍为总氮、总磷。

       “十五”期间九湖水质类别变化状况

湖泊名称

水质类别

水功能类别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滇池草海

>Ⅴ

>Ⅴ

>Ⅴ

>Ⅴ

>Ⅴ

滇池外海

>Ⅴ

>Ⅴ

阳宗海

洱海

抚仙湖

星云湖

>Ⅴ

>Ⅴ

杞麓湖

>Ⅴ

>Ⅴ

>Ⅴ

>Ⅴ

>Ⅴ

程海

泸沽湖

异龙湖

>Ⅴ

>Ⅴ

主要河流水质

六大水系主要河流受污染程度由大到小排序依次为:珠江水系、金沙江水系、红河水系、澜沧江水系、怒江水系和伊洛瓦底江水系。

77条主要河流的150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达到Ⅰ~Ⅱ类标准的断面占32.0%,水质良好达到Ⅲ类标准的断面占26.0%,水质已受轻度污染达到Ⅳ类标准的断面占13.3%,水质已受中度污染达到Ⅴ类标准的断面占6.7%,水质已重度污染劣于Ⅴ类标准的断面占22.0%。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62.0%。河流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挥发酚、总磷、氨氮、铅和生化需氧量。

与上年相比,总体水质保持稳定,部份河流水质有所好转。主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Ⅱ类标准增加1.3%,水质符合Ⅲ类标准增加3.3%,水质符合Ⅳ类标准减少2.0%,水质符合Ⅴ类标准减少1.3%,水质劣于Ⅴ类标准减少1.3%。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的断面增加5.3%。

金沙江水系

金沙江水系水质中度污染。22条河流38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的断面分别占2.6%、31.6%、23.8%、10.5%、2.6%、28.9%。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63.2%。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生化需氧量。主要污染河流为柴河、新河、螳螂川、秃尾河、盘龙江。

珠江水系

珠江水系水质重度污染。9条河流29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的断面分别占6.9%、20.7%、10.3%、6.9%、10.3%、44.9%。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37.9%。主要污染指标为挥发酚、总磷、氨氮和镉。主要污染河流为泸江、南盘江干流、北盘江、曲江。

红河水系

红河水系水质中度污染。12条河流26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为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的断面分别占26.9%、30.8%、15.4%、3.8%、23.1%。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69.2%。主要污染指标为铅和高锰酸盐指数。主要污染河流为三家河、红河干流。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水系水质轻度污染。23条河流36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为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的断面分别占25.0%、33.3%、25.0%、11.1%、5.6%。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58.3%。主要污染指标为生化需氧量、氨氮。主要污染河流为思茅河、沘江。

怒江水系

怒江水系水质轻度污染。5条河流11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为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的断面分别占63.6%、9.1%、9.1%、9.1%、9.1%。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81.8%。主要污染指标为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主要污染河流为枯柯河。

伊洛瓦底江水系

伊洛瓦底江水系水质优。6条河流10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Ⅲ类或优于Ⅲ类,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100.0%。

出境、跨界河流

17条出境、跨界河流监测断面中,58.8%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58.8%的断面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六大水系的出境、跨界主要河流中,金沙江Ⅳ类,南盘江劣Ⅴ类,北盘江劣Ⅴ类,红河劣Ⅴ类,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澜沧江Ⅲ类,大盈江Ⅲ类,瑞丽江Ⅱ类,南畹河Ⅲ类,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十五”期间主要河流水质变化情况

“十五”期间我省河流总体水质呈基本稳定状态,部份河流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水质有所好转。

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有所上升,符合Ⅳ~Ⅴ类和劣Ⅴ类标准的有所下降。水环境功能达标率有所上升。

地下水水质

7个州(市)220个地下水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孔隙水水质良好级占24.6%,较差级占52.6%,极差级占22.8%,污染呈面状分布,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铁、锰、耗氧量、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普遍超标,总体上孔隙水普遍受到污染,枯水期比丰水期水质好,盆地边缘比盆地中心水质好;基岩水水质良好级占37.3%,较差级占53.5%,极差级占9.2%;地下热水水质较稳定,水化学成分较基岩冷水复杂,氨氮、氟化物及铁含量偏高。“十五”期间地下水水质总体基本稳定。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变化

全省废水排放总量7.52亿吨,比上年下降4.0%;废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28.47万吨,比上年下降1.9%;氨氮1.94万吨,比上年增加7.1%。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3.29亿吨,占排放总量的43.8%,比上年下降14.3%。工业废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10.69万吨,氨氮  4,362.42吨,分别比上年增长9.6%、58.6%;其它污染物214.40吨,比上年下降24.5%。

工业废水及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业是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采选和冶炼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业等;主要排放地区是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主要排放流域是金沙江水系、珠江水系、澜沧江水系。

措施与行动

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情况与投资

滇池“十五”计划40个项目,已完成31项,在建7项,未动工2项,开工率达到95.0%,达到了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洱海、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阳宗海、异龙湖、程海、泸沽湖水污染防治(2003~2005年)目标责任书的147个项目,已完成116项,在建20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9项,未动工2项,总体开工率为92.5%。到“十五”末,九湖流域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1座,日处理能力70.7万吨,污水管网214公里;垃圾处理场17座,日处理能力2,400吨;整治入湖河道16条。

2005年,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治理投资6.87亿元,其中滇池投资2.6亿元。截止2005年,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治理累计投资70.91亿元,其中滇池治理投资50.24亿元。

“十五”期间,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做到了“一湖一法”。建立健全了湖泊保护治理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管理,依法治湖,九湖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实现了九湖流域在人口增长、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污染负荷不断加重的情况下,基本控制住了入湖污染负荷,遏制住了水质急剧恶化的势头,湖泊水质基本保持稳定,部分湖泊水质有所改善。

加强环境管理力度,几年共出动19,224人次,检查排污单位434家,查处违法案件102起,九湖流域内城市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行率88.9%。昆明市对日排水量大于100吨、COD大于50公斤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在线监控。大理州保证洱海最低运行水位,确保洱海生态用水。玉溪市禁止抚仙湖营运性机动船艇278只,取缔用于拖捕银鱼燃油机头1,853个。

工业废水治理

全省1,561家重点企业共建成废水治理设施1,927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达635.37万吨/日,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85.4%。全省工业废水治理投资12,572.7万元,实施废水治理项目107个,完成90个,新增废水处理能力25.79万吨/日。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1.0%。

“十五”期间工业废水治理投资情况

年度

治理投资(万元)

处理能力(万吨/日)

2001

7,191.0

31.47

2002

9,465.2

16.10

2003

14,276.1

15.19

2004

9,553.6

26.23

2005

12,572.7

25.79

合计

53,058.6

114.78

大气环境

局部地区大气污染严重,二氧化硫排放量呈上升趋势,大气污染防治面临较大压力。

城市空气质量

全省18个主要城市中,昆明、曲靖、玉溪、大理、景洪、个旧、楚雄等7个开展空气自动监测的环保重点城市全年达到或优于二级天数均大于90.0%,空气质量达标。丽江市和香格里拉县城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保山市、文山县城、思茅市、临沧市、六库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开远市、潞西市、河口县城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昭通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劣于三级。影响全省各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

与上年相比,昆明市和六库镇环境空气质量好转,个旧市、潞西市、河口县城有所下降,其余均保持稳定。

“十五”前期空气质量处于好转状态而后期则处于下降状态。主要城市中,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市、个旧市、香格里拉县城、河口县城空气污染有加重趋势,玉溪市、昭通市、思茅市、临沧市、文山县城空气污染有好转趋势,保山市、丽江市、大理市、景洪市、潞西市、六库镇、开远市空气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降水和酸雨

降水酸度

15个开展降水酸度监测的重点城市中,出现酸雨的城市有11个,分别是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昭通市、丽江市、临沧市、思茅市、个旧市、开远市、景洪市、楚雄市;保山市、文山县城、大理市、潞西市4个城市未出现酸雨。降水pH平均值在4.62~7.22之间,降水pH平均值低于5.6的城市为个旧市4.62,楚雄市4.74。

出现酸雨的11个城市中,酸雨pH平均值在4.40~5.56之间,最低值4.40,出现在个旧市,次低值4.60,出现在楚雄市。

酸雨频率

15个重点城市平均酸雨频率为12.8%,酸雨频率在1.9~63.2%之间。酸雨频率最高的是楚雄市,为63.2%,其次为个旧市,为50.5%。其中:酸雨频率为0的城市占26.6%;酸雨频率小于等于30%的占60.0%;酸雨频率在40~60%的占6.7%;酸雨频率在60~80%的占6.7%。

酸雨控制区7城市中全部出现了酸雨,其中曲靖市首次出现酸雨(全年出现过1次),酸控区酸雨频率为19.4%。

酸雨时间、空间分布

酸雨样品约有80%左右集中在3~9月份,雨季酸雨多于旱季。雨季酸雨pH值一般略低于旱季,即雨季降水酸度稍高。

全省酸雨基本由西南至东北呈带状分布(见图),酸雨强度中东部较高,楚雄、昭通、个旧的酸雨影响强于其它地区。

酸雨变化趋势

与上年相比,全省的酸雨频率由13.6 % 降为12.8%,出现酸雨的城市所占百分比由66.7%升至73.3%。酸雨控制区7城市酸雨出现频率为17.2%,比上年的25.1%下降了7.9个百分点。出现酸雨的11个城市中:昭通市酸雨频率由上年的52.4%降至4.2%,降低了11.5倍,丽江市、昆明市酸雨频率也分别降低了2.7和0.6倍,但玉溪市、景洪市酸雨出现频率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分别增加了2.6和2.2倍,其余城市酸雨频率和pH值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十五”期间酸雨变化情况

“十五”期间,全省主要城市酸雨频率在12.8~19.2%之间,酸控区7城市酸雨频率在19.4~34.2%之间。

     “十五”期间酸雨频率

年  份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主要城市酸雨频率(%)

19.2

16.6

16.1

13.6

12.8

酸控区酸雨频率(%)

34.2

27.7

31.1

25.1

19.4

酸雨pH值范围

4.72~5.53

4.51~5.52

4.42~5.45

4.63~5.50

4.40~5.56

降水pH值范围

4.88~7.14

4.64~7.00

4.73~7.30

4.76~6.91

4.62~7.22

降水pH平均值小于5的城市个数

3

2

3

2

2

“十五”期间,我省降水pH值出现过低于5.0的城市为楚雄市、个旧市和昭通市3个,其余城市酸雨酸度不高,总体上我省属轻酸雨地区,各地降水酸度基本稳定。由于酸雨频率在“十五”期间逐年下降,我省酸雨影响呈减轻趋势。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变化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5,444.20亿标立方米。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52.19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42.89万吨,占排放总量的82.2%);烟尘22.67万吨(其中,工业烟尘17.08万吨,占排放总量的75.3%);工业粉尘15.53万吨。与上年相比,工业废气排放量增长10.2%;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分别增长9.3%、23.3%、25.9%,其中,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烟尘分别增长7.3%、23.8%。

废气及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业是火力发电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加工业、化学工业,主要地区是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红河州和文山州。

措施与行动

大气污染治理

全省1,561家重点企业共建成废气治理设施4,182套,其中脱硫设施345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达到11,329.99万标立方米/时,其中脱硫设施脱硫能力达2,975.17吨/时。

2005年全省二氧化硫去除量92.70万吨,烟尘去除量381.08万吨,工业粉尘去除量163.33万吨。全省工业废气治理投资38,957.7万元,实施治理废气项目233个,完成197个,新增废气处理能力807.94万标立方米/时。

“十五”期间工业废气治理投资情况

年度

治理投资(万元)

处理能力(万标立方米/时)

2001

25,016.4

435.93

2002

21,601.8

453.60

2003

26,507.0

609.24

2004

18,631.5

657.40

2005

38,957.7

807.94

合计

130,714.4

2,964.11

“酸控区”大气污染治理

共建成脱硫设施243套,脱硫能力163.76吨/时。去除二氧化硫31.5万吨,去除率72.9%,二氧化硫达标排放率45.3 % 。

实施《云南省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计划(2001~2005年)》, 22个重点治理项目基本完成。国电小龙潭发电厂共投资1.38亿元建成4号炉、6号炉烟气脱硫工程,可削减二氧化硫2.3万吨/年。

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

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4,661.49万吨,比上年增长了15.0%,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30.41万吨,比上年增长了46.7%。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70.66万吨,比上年增长了28.2%,其中危险废物排放量0.25吨,比上年降低了37.5%。

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主要排放行业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主要地区是昆明市、昭通市、文山州、怒江州、保山市。

措施与行动

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销毁537公斤毒鼠强,处理巍山集体中毒事件中遗留的10吨含毒鼠强井水。

文山州、玉溪市、丽江市、昭通市、保山市、大理州、西双版纳州、思茅市、怒江州、德宏州、临沧市、楚雄州、迪庆州等13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通过了省内的项目复核;文山市、保山市、德宏州、大理州、思茅市等项目已争取到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共4,188万元;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申报登记工作;3个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中心中,昆明市、曲靖市的可研已编制完成上报省发改委,两个项目的环评大纲均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评审。

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控制与管理主要对策

积极推行循环经济,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开展全省危险废物专项申报登记。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审批工作,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及跨省转移进行有效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和综合利用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1,646.16万吨,综合利用率35.0%,利用率比上年上升0.8%;贮存量1,348.46万吨,比上年降低9.1%;处置量1,637.90万吨,比上年增长81.5%。

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投资及主要工程项目

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投资0.83亿元,完成治理项目30个,新增固体废弃物处理能力8,166吨/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投资540万元、230万元建成一个危险废物“三防”渣场和一个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企业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0%,可循环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100.0%。

“十五”期间工业固体废弃物治理投资情况

年度

治理投资(万元)

处理能力(万吨/日)

2001

1,105.2

14.30

2002

3,233.3

1.00

2003

2,444.7

6.19

2004

16,200.0

2.54

2005

8,300.0

0.82

合计

30,178.0

24.85

 

辐射环境

放射源安全及监管状况

为减少或消除闲置废弃放射源形成的社会安全隐患,截止2005年,云南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总计收贮云南省各类废弃放射源1,395枚,约为“九五”末的5.2倍。为防治放射性环境污染,保护公众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十五”期间,受控涉源单位数从“九五”末期216家增加到“十五”末期453家,受控的密封放射源从“九五”末期808枚增加到“十五”末期2,429枚,云南辐射安全状况好转。

“十五”期间,云南退役铀矿山完成了退役环境影响评价,退役治理工程已近尾声;采冶试验场的环评正在办理中。完成了“云南省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现状调查”。一些重点地区的伴生矿项目正在逐步纳入管理。

 环境辐射水平

昆明市的环境?辐射剂量率处于正常环境波动范围内,空气中总a、总b水平略有下降;滇池和松华坝水库水质中总放浓度均低于国家标准;昆明市土壤中主要放射性核素水平处于正常环境水平内。

主要污染源及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

我省重点辐射污染源及其周围环境的辐射总体水平仍处于正常环境波动范围内,安全状况正常。

昆明市内主要电磁辐射污染源及其周围的电磁辐射水平处于安全水平。

措施与行动

顺利完成了与卫生厅就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能的移交,组织完成了全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专项清查工作,建立了全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动态管理系统,初步构建了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了环保部门对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统一监管的职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基本实现了整合职能、完善机制、设立机构、统一监管、规范管理的目标。

加大辐射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加强州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完善措施、消除隐患;强化监督、加大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力度;增强突发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和应急机制。以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全省核与辐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城市环境

城市水环境

全省15个主要城市的30条城市河流(水域)45个监测断面中,达到Ⅰ~Ⅱ类标准水质优的断面占31.1%;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良好的断面占15.6%;达到Ⅳ类标准水质轻度污染的断面占8.9%;达到Ⅴ类标准水质中度污染的断面占6.7%;劣于Ⅴ类标准水质重度污染的断面占37.7%。达到水功能要求的断面占46.7%。城市河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城市河流(水域)的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有机污染严重。

与上年相比,城市河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十五”期间,城市河流总体水质呈稳定状态。水环境功能达标率稳定。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个主要城市3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的有24个(大河水库、潇湘水库、西河水库、独木水库、东风水库、龙泉门、龙王潭、北庙水库、渔洞水库、黑龙潭、洗马河水库、信房水库、中山水库、东山龙潭、五里冲水库、牛坝荒水库、白云水库、南洞、澜沧江景洪段、西静河水库、洱海、勐板河水库、姐勒水库、玛布河),占70.6%;松华坝水库、柴河水库、自卫村水库、滇池罗家营、宝象河水库、车木河水库、大龙洞、博尚水库、盘龙河、勐卯水库等10个水源地单项水质指标(总氮、总磷)超过Ⅲ类标准。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的水源地占55.9%。

与上年相比,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的有16个,水质好转的有9个(龙泉门、黑龙潭、洗马河水库、信房水库、牛坝荒水库、白云水库、南洞、勐板河水库、姐勒水库);水质下降的有8个(松华坝水库、柴河水库、自卫村水库、滇池罗家营、宝象河水库、车木河水库、博尚水库、勐卯水库),昆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下降较为明显,水质下降的8个水源地中有6个在昆明市。

“十五”期间,全省主要城市饮用水源地中:水质好转的占7.1%,稳定的占53.6%,波动的占17.8%,下降的占21.5%,水质达标率在70.6~83.8%之间。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部分能满足饮用水水源地的要求,但总体水质呈下降趋势。

城市声环境

道路交通声环境


17个监测城市中,玉溪市、昭通市、思茅市、临沧市、开远市、景洪市声环境质量为好;昆明市、保山市、楚雄市、个旧市、潞西市、文山县城为较好;曲靖市、大理市、六库镇为轻度污染;丽江市和蒙自县城为中度污染。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63.4~72.4分贝之间,蒙自县城最高,达72.4分贝,超标2.4分贝。

全省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路段总长421.3千米,其中138.5千米的路段声级值超过70.0分贝,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32.9%。除思茅市外的16个监测城市的道路交通噪声都有不同程度超标,超标范围为9.8~89.5%。有12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达标(平均等效声级值≤70.0分贝),达标率为70.6%。

与上年相比,17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值下降0.3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达标率上升11.8%,从达标情况看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于上年。“十五”期间,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度增加,在交通噪声源增多的情况下,我省各地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使得城市(镇)道路交通声环境保持稳定。

区域声环境


17个监测城市中,曲靖市声环境质量为好;昆明市、玉溪市、临沧市、思茅市、楚雄市、景洪市、大理市为较好;保山市、丽江市、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县城为轻度污染;昭通市、潞西市、文山县城、六库镇为中度污染。8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达标,达标率为47.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46.7~64.8分贝之间。

影响城市区域声环境的主要噪声源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

与上年相比,曲靖市、景洪市声污染减轻;玉溪市、个旧市、开远市、潞西市、文山县城声污染加重;其它城市声环境稳定。全省区域环境等效声级值面积加权平均值比上年上升0.7分贝,区域声环境有所恶化。“十五”期间,我省城市区域环境等效声级值面积加权平均值变化不大,但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波动较大,情况不稳定,总体呈下降趋势,区域声环境趋于恶化。

功能区声环境

15个监测城市中,保山市、丽江市、思茅市、楚雄市、开远市、景洪市各类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全部达标;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昭通市、个旧市、大理市、蒙自县城、文山县城、六库镇各类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有不同程度的超标。

监测的城市与上年相比,0~4类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下降的比例均高于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下降的比例,即昼间声环境质量的好转情况要高于夜间。

城市污染物排放

生活污水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4.23亿吨,污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17.78万吨,氨氮1.50万吨。与上年相比,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增长5.9%,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降低7.7%和2.1%。

空气污染物

城市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9.30万吨,生活烟尘5.59万吨。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分别增长19.8%和22.0%。

城市生活垃圾

全省清运垃圾510万吨,其中对213.57万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城市机动车污染

全省机动车327.6万辆。汽车在用数112.46万辆,比上年增长17.4%。2002年至2005年增长率为60.9%。昆明市在用机动车67.18万辆,“十五”期间增长率为56.5%。市区在用汽车数达35.28万辆,比去年增加14.4% 。昆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逐渐加重。

措施与行动

城市机动车管理与污染防治

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组织编制的《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规划》已于2005年底完成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昆明市区共抽检汽车12,168辆,抽检达标率为74.3 %。

城市禁煤、禁白

昆明市、曲靖市、个旧市、丽江市等继续开展城区禁煤。曲靖市中心区禁燃烟煤大灶全部改造完毕。曲靖市继续实施清洁能源行动, 投入治理资金3,400余万元。开展禁燃烟煤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高。清洁能源行动项目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成为全国清洁能源试点示范城市。丽江市、迪庆州在重点旅游景区开展“禁白”、“禁煤”已初见成效。

城市烟控区、噪声达标区建设及清洁能源行动

全省累计建成烟控区18个,比上年新增5个(景洪市、昭阳区、开远市、潞西市、瑞丽市),总面积达317.2平方公里。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烧区9个,总面积208.6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26个,总面积202.0平方公里。昆明市在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后重建“环境噪声达标区” 153.7平方公里。固定声源监测达标率及区域环境噪声均达到国家环境噪声达标区要求。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及模范城市建设

全省17个设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排名:

地级市:昆明、玉溪、曲靖、丽江、保山、思茅、临沧、昭通。

县级市:景洪、个旧、安宁、楚雄、大理、瑞丽、潞西、开远、宣威 。

昆明市、玉溪市组织编制的《昆明市创模规划》、《玉溪市创模规划》通过省级评审并通过市政府批准实施。景洪市、楚雄市、大理市积极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

云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完成《云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复审)》工作,并通过省政府批复。共涉及到全省22个城市(县城)。

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及建设情况

全省城市综合供水能力达412.64万吨/日,人均日用水量178.96升,用水普及率达到84.1%;全省建成区绿地覆盖面积为17,779.8公顷,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7.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17.8%;全省城市道路长度为5,301.71公里,道路面积8,074.70万平方米;城市燃气普及率53.6%。2005年,重点进行了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功能得到强化。

城市污水处理情况

全省在建或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站)42座,形成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22.05万吨/日,建有城市排水管道5,716.33千米,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率为40.5%,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7.9%。

城市垃圾处理情况

全省已建无害化垃圾处理厂35座,其中卫生填埋厂31座,堆肥厂4座,形成无害化处理能力9,332.00吨/日,简易处理5,352.14吨/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1.9%。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全省生态环境总体保持稳定,城乡生态环境有所改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得到加强,全民生态保护的意识有所提高。在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部分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减缓。但目前全省生态环境的总体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仍在继续,生态问题趋于复杂化。

森林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

全省现有有林地面积1,501.50万公顷,其中:林分1,356.58万公顷,经济林面积136.28万公顷,竹林面积8.6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39.24%(不含灌木林)。活立木蓄积量154,838.25万立方米,人均占有有林地面积5.15亩。全省森林资源呈上升趋势,有林地面积年均净增42.84万公顷,年均净增率3.1%,但林地质量下降。

草地资源的现状及变化趋势

全省天然草原面积2.29亿亩(可利用面积 1.78 亿亩),其中疏林草地5,079.49万亩,灌丛草地1,892.49万亩,草丛草地9,213.81万亩,草甸草地2,854.14万亩,零星草地3,858.04万亩,河湖水泛草地64.68万亩。目前,我省草原区生态恶化的现状和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

物种及其分布情况

全省目前已知高等植物有426科、2,592属、17,000多种,科、属、种分别占全国的88.4%、68.7%、62.9%,国务院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中云南有120种(类),占总数254种(类)的47.2%;全省已知脊椎动物1,737种,占全国总数的58.2%;哺乳类296种,占49.9%;鸟类792种,占66.5%;两栖类102种,占44.1%;爬行类151种,占39.2%;淡水鱼类399种,占50.0%左右。

濒危保护物种的现状及变化

云南珍稀物种资源占了全国的67.5%,居全国第一位。列为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151种,占全国总数的42.6%。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199种,占全国总数的59.4%,其中亚洲象、野牛、绿孔雀、赤颈鹤等23种在我国仅云南独有。由于生产生活、开发建设等人类活动的影响,许多野生动植物的适宜生境范围越来越小。

自然保护区

新增自然保护区5个,全省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达198个,总面积3,549,467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0%。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个,省级53个,市级72个,县级59个。全省形成了各种级别、多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其中西双版纳和高黎贡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

湿地

我省现有湿地总面积14,992平方公里,其中河流湿地1,603平方公里,湖泊湿地1,751平方公里,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湿地89平方公里,人工湿地11,549平方公里。现有10个湿地类型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其中,大山包、碧塔海、纳帕海、拉市海这4个保护区2005年2月2日被《湿地公约》秘书局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石漠化

全省石漠化面积3.4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8%,占全省岩溶面积的31.4%。石漠化主要分布在滇东地区,以文山州最为严重。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石漠化面积以较快的速度增长。

农村环境状况

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下降。2005年全省农药施用量2.9万吨、化肥157.0万吨(折纯量)、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5.8万吨,其中地膜使用量4.8万吨,地膜覆盖面积为60.0万公顷。农作物秸杆的产生量为2,184.0 万吨。畜禽粪便中COD、总磷、总氮的大量流失、排放,严重污染周围水体,成为面源污染总负荷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水土保持

全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2,456平方公里,占国家计划的102%,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000平方公里,占国家计划的100%。全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43件,征收水土保持“两费”2,829.1万元,其中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837.9万元。

“十五”期间,全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2,128.0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1.0%,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4,600.0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2.5%,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6,338.0万元。

措施与行动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

16个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制定并开展了建设规划的实施,其中3个完成了建设任务。5个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编制了规划大纲;180个乡镇开展了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部分乡镇进入实施阶段,27个乡镇完成了规划任务;完成了东川国家级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实施峨山县重要资源开发保护区试点规划。

重大生态保护工程项目

开展了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管理工程、生态示范创建工程、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农村环境保护措施

开展了农业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在180个乡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地的保护;基本掌握重点区域和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情况,新建一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污染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继续深入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全省累计获有机食品认证标志的企业共9家、产品28个、认证面积31.4万亩。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实施

完成全省生态功能区划;建立滇西北生态功能保护区,启动东川、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前期工作;开展《金沙江流域下游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思路、原则和任务;继续开展国家级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成立 “云南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厅际联席会议”和“云南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专家委员会”;开展《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

生态示范区建设

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批准21个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面积747万多公顷,受益人口977万人。西双版纳州和通海县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玉溪市、德宏州开展了创建生态市(州)工作,通海县开展了生态县创建工作,我省开展了生态省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农村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云南省生态乡镇的活动,现已命名7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个云南省生态乡镇。

天然林保护工程

“十五”期间,国家每年下达管护面积17,969.3万亩,我省年均完成18,877万亩,占计划的105.0%,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管护任务。国家共下达我省公益林建设任务1,237.18万亩,截止至2005年底,累计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1,236.45万亩,占计划的99.9%。

退耕还林工程

“十五”期间,国家共安排我省退耕还林任务1,337.1万亩,全省共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339.6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2%。2000~2005年,6年完成投资49.4亿元,累计涉及139万户退耕农户,579.2万人。兑现补助粮食49.3亿斤,折合现金34.5亿元,兑现粮食运费4.9亿元,兑现种苗及造林补助费6.7亿元,兑现医疗教育现金补助3.3亿元。退耕农户户均从退耕还林补助中直接获得收入3,554.0元,人均获得收入852.9元。

土地/耕地保护

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土地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资源节约型发展道路,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把土地“阀门”,坚持开源节流,努力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目标。以建设促保护,切实保护基本农田,控制耕地数量的减少,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开展村庄整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气候与自然灾害

全省气温偏高,降水量偏少,日照正常至偏少。冬季出现了雪灾,3月初全省大部地区出现近20年来最为严重的“倒春寒”天气。全省大部地区雨季于6月上、中旬开始,属偏晚年份,经历了50年来最为严重的春末夏初干旱,而结束期跨度大(9月下旬至11月上旬),大部地区为正常至偏晚。

降水分布

全省气象站平均年降水量1,031毫米,总的分布特点为由南向北递减。与常年相比,除滇南和滇东南的部分地区偏多外,其余大部地区偏少1~3成。年内全省共出现大雨891县次、暴雨217县次、大暴雨15县次。

气温分布

全省大部地区气温偏高,其中滇中及以南以西大部地区偏高1~2℃,累计共有92县次月平均气温突破历史同期最高记录。2005年全省气象站点平均气温17.3℃,气温距平均值0.8℃。

气象灾害及诱发灾害

2005年干旱灾害最突出,为50年来全省范围最为严重的春末夏初干旱; 3月上旬,出现了一次强“倒春寒”天气过程,全省576.1万人受灾,死亡38人,损坏房屋12.9万间,倒塌3.8万间,农作物受灾817.7千公顷,绝收154.3千公顷,经济损失286,995.5万元。全年共出现冰雹灾害273县次,雷击灾害44县次,全省因大风、冰雹、雷击灾害造成317.5万人受灾,死亡85人,损坏房屋25.9万间,倒塌1.0万间,农作物受灾215.7千公顷,绝收41.9公顷,死亡大牲畜1,417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3,969.9万元。

洪涝灾害

全省有125县(市、区)、1,064乡(镇)、424.9万人受灾,死亡86人;房屋倒塌1.14万间;农作物受灾251.24千公顷,成灾148.45千公顷,绝收42.00千公顷,死亡大牲畜1.44万头,减收粮食22.43万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35亿元。

地质灾害

全年共发生各种地质灾害1,888起,其中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较大地质灾害34起,共造成52人死亡、8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49亿元。

地震灾害

全省共发生5.0级以上地震灾害事件3次。共造成36.6万人受灾,受灾面积2,347平方公里,涉及38个乡(镇),155个行政村。地震造成重伤2人,轻伤51人;房屋毁坏4.42万平方米;严重破坏13.65万平方米;中等破坏37.50万平方米。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9亿元。

“十五”期间天气气候回顾

 “十五”期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与多年平均值相比, 2001年、2002年、2004年为偏多,2005年为正常至偏少,2003年为偏少至特少。全省大部地区的年平均气温与多年平均值相比, 2003年、2005年为偏高至特高, 2001年、2002年为正常至偏高, 2004年为正常;气温偏高的趋势较为明显。

措施与行动

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

完善会商、预报决策等制度,加大技术系统现代化建设,预测预报水平不断提高;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进一步加强,震灾预防成绩显著;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配备了专业应急救援装备,救援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完成了云南“十五”项目及国家网络工程的主体建设任务,初步建成了全国第一个地下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先进的数字会商系统和地震信息系统主干网;基本建立腾冲火山、澜沧江中段重大水利枢纽工程区地震监测体系;完成数字测震、强震台网的土建等基础建设。

专栏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全省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共计5,713项,涉及项目总投资1,222.06亿元,预计环保投资总额达79.4亿元,环评执行率为96.4%;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136项,涉及项目总投资184.1亿元,实际环保投资总额10.9亿元,“三同时”合格率为99.3%。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新增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国际交流与合作

世行贷款云南城市环境建设项目被列为国家利用世行贷款2008财年备选项目,1名在我局工作的外国专家获得2005年度中国国家“友谊奖”;邀请短期工作的外国专家26人次;接待了 30多个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研究机构、企业、民间团体及个人的访问;争取到国内外资助培训和工作出访9 批,24人次。

“十五”期间,争取到国际合作项目20个,获赠款近1.21亿元,优惠贷款超过0.2亿元,硬贷24亿元人民币。合作方有亚行、世行、英国、荷兰、瑞典、世界自然基金会和乐施会等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

生态环境监察

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监察试点工作。文山州、大理州、易门县、宾川县四个国家试点单位对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区、农村生态环境开展了生态环境监察,摸索出一些生态环境监察的新思路、新方法,有效地遏止了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环境信息化建设

“十五”期间,成立了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和昆明、玉溪、大理、红河、昭通等五个州市环境信息中心。完成省局办公局域网、卫星通讯、光缆传输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实现与全国环保系统和省政府电子政务网联网,实现与国家环保总局电子公文传送。开通省环保局及14个州(市)环保局网站,为政务公开、对外宣传、接受监督提供有效平台。

环境法制

全年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178起,处罚金额416.37万元,举行听证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9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

“十五”期间,共出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防治条例》、《云南省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和《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等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四件,《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昆明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管理办法》地方性政府规章二件。2003~2005年连续三年环保专项行动,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263家,取缔了土法炼锌、炼焦企业1,386家,有效地查处和遏制了环境污染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环境宣传教育

“十五”期间,举办了“云南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论坛”,在云南日报开辟 “州市委书记话环保”专栏、与省委党校联合举办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培训班,每年都在“六五世界环境日”举办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全省各领域广泛地开展了“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共创建了各级绿色学校1,300余所,创建“绿色社区”30个。

环保科技与标准

“十五”期间,全省环保系统共有4项科技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项科技成果获得专利,科研经费投入7,907.65万元。其中,2005年全省环保系统共承担环保科研课题144项,科研经费1,882.6万元,2项环保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十五”国家 “863” 计划项目 “滇池入湖河流水环境治理技术与工程示范”于2005年启动。《云南省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循环经济专题研究》、《云南省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研究》等一批环保科技计划项目顺利完成。完成了《云南省甘蔗糖业清洁生产标准及审核指南的制定研究》等地方标准制定研究。

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

2005年,省政府确定开展开远工业、洱源农业和丘北普者黑旅游业三个循环经济试点创建工作,开远市规划文本通过评审。组织实施了一批循环经济发展项目。

截止2005年底,全省第一批44家污染严重企业,已有16家完成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2005年10月,公布了第二批50家污染严重企业名单,并依法对这些企业提出了定期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2005年3月批准昆明等8个州市环保部门成立了9个清洁生产审核试点机构。

污染源在线监控

我省建设了云南省环保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中心,完成了系统软件初验,76家持有省级排污许可证企业已完成或正在安装41套运行监控、140套在线监测装置。

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2005年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现场考核,成为西部第一家、云南第一家、全国电解铝行业第一家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企业。

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申报

组织完成2005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我省2个重点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2个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示范项目和4个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共得到2,650万元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

环保产业

完成2004年云南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省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有513个,从业人数61,674人,年工业销售产值84.97亿元,全年收入总额77.95亿元,创利5.42亿元。

环保专项行动

全省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0,979人次,检查企业8,700家,立案查处企业800家,结案391家,检查清理纠正了限制、阻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文件17份,印发《工作简报》20期,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提高到90.6%,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到94.1%。

环境安全大检查

根据国家要求,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本次检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4,748人次,排查1,251家企业,其中: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企业有201家,对126家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通过排查,各级环保部门摸清了对辖区内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底数,并建立了台帐,污染事故隐患基本得到及时整改和控制。

环境保护机构与队伍建设

环保队伍人数总计达到3,642人。97个县市区成立独立建制的环境保护局。我省大理州环保局、西双版纳州环保局、昆明市石林县环保局、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被人事部和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昭通市环保监察支队邬永康被授予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个人。

环境保护规划与计划

编制完成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珠江流域云南规划区水污染防治规划》,继续配合国家对《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进行修编。完成了保山、大理、昭通、楚雄等城市环境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五”期间环保投资及变化

单位:亿元

年度

环保直接投资

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

其中:工业污染治理投资

占当年地区生产总值比例(%)

2000

15.34

2001

24.80

16.44

8.36

1.19

2002

25.48

17.48

8.00

1.14

2003

34.80

27.15

7.65

1.40

2004

36.76

24.75

12.01

1.20

2005

49.16

31.49

17.67

1.40

合计

171.00

117.31

53.69

排污费征收

全省共征收排污费19,415.32万元,上缴省级国库8,035.81万元,州(市)级以下国库9,444.78万元,再创历史最好水平。与2004年相比,排污费征收额有较大幅度增长,增长4,064万元,增幅达26%;其中省级直接征收5,982.24万元,增长1,329万元,增幅达29%;全省排污费上缴省级国库8,035.81万元,增长1,881万元,增幅达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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