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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02年环境状况公报

第一部分 水环境


全省水环境仍面临水质污染和局部地区水资源短缺,城市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仍较突出。全省水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水域质量有所好转。城市河流普遍受到有机污染。部分湖泊富营养化仍较突出。

  主要河流水质
  全省主要河流普遍受到有机污染。六大水系受污染程度最重的仍为珠江水系,最轻为怒江水系。
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良好达到Ⅰ~Ⅲ类标准(GB3838-2002,下同)的断面占43.3%,河流已遭污染水质达到Ⅳ~Ⅴ类标准的断面占23.3%,污染严重水质劣于Ⅴ类标准的断面占33.4%。
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51.7%。河流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生化需氧量、铅和高锰酸盐指数。

  


金沙江水系
   金沙江上游水质良好,中游已受污染,下游污染较重。监测断面水质达到 I~III类标准的占29.0%;Ⅳ~Ⅴ类标准的占29.0%;劣于V类标准的占42.0%。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45.2%。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汞、氨氮和氟化物。污染严重的河流为螳螂川、普渡河和盘龙江。
珠江水系
  珠江水系水质污染严重。监测断面水质达到 I~III类标准的占7.1%;Ⅳ~Ⅴ类标准的占28.6%;劣于V类标准的占64.3%。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10.7%。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挥发酚。污染严重的河流为泸江、潇湘河和北盘江。


红河水系
  红河水系水质已受污染。监测断面水质达到 I~Ⅲ类标准的占51.8%;Ⅳ~Ⅴ类标准的占18.5%;劣于V类标准的占29.7%。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63.0%。主要污染指标为铅和高锰酸盐指数。污染严重的河流为三家河和小河底河。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水系水质已受轻微污染。监测断面水质达到 I~Ⅲ类标准的占72.7%;Ⅳ~Ⅴ类标准的占22.8%;劣于V类标准的占4.5%。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77.3%。主要污染指标为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污染严重的河流为罗闸河。
 怒江水系
  怒江水系水质良好,少数支流受轻微污染。监测断面水质达到 I~Ⅲ类标准的占83.3%;Ⅳ类标准的占16.7%。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83.3%。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
伊洛瓦底江水系
伊洛瓦底江水系水质良好。所有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 Ⅱ~Ⅲ类标准,都达到功能要求。
六大水系受污染程度由重至轻的顺序:珠江水系、金沙江水系、红河水系、澜沧江水系、伊洛瓦底江水系和怒江水系。与上年相比,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增加15.8%,符合Ⅳ~Ⅴ类标准的断面减少18.3%,劣于Ⅴ类标准的断面增加了2.5%。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的断面增加了10.0%。

  主要湖泊水质
  全省受污染湖泊以有机污染为主,部分湖泊富营养化突出。20个主要湖泊(水域)中(滇池分别按草海、外海进行评价),水质为Ⅰ类的占5.0%;水质为Ⅱ类的占15.0%;水质为Ⅲ类的占30.0%;水质为Ⅳ类的占5.0%;水质为Ⅴ类的占15.0%;污染严重,水质劣于Ⅴ类的占30.0%。总体而言,清洁、较清洁的湖泊(Ⅰ~Ⅲ类)占50.0%;污染、重污染的湖泊(Ⅳ、Ⅴ类)占20.0%;严重污染湖泊占30.0%。50.0%的湖泊水质处于不同程度的富营养状态。其中,滇池草海、滇池外海分别处于重富营养和中富营养状态。主要湖泊的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25.0%。影响湖泊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是总磷、总氮、生化需氧量等。
与上年比较,主要湖泊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比例由47.0%下降到41.2%;水质为Ⅳ、Ⅴ类的比例由11.8%升为23.5%;水质劣于Ⅴ类的比例由41.2%降为35.3%;水质保持相对稳定的湖泊占47.0%。

  九大高原湖泊
水质为清洁、较清洁和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的湖泊各占一半。泸沽湖Ⅰ类,抚仙湖、阳宗海Ⅱ类,水质优良;洱海、程海Ⅲ类,水质良好;滇池外海、星云湖、异龙湖Ⅴ类,水质为重污染;滇池草海、杞麓湖劣于Ⅴ类,水质受到严重污染。九大高原湖泊的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20.0%。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是总氮、总磷。
与上年相比,因个别指标变化使部分湖泊的水质类别的有所改变。抚仙湖因总氮值增加,水质由Ⅰ类降为Ⅱ类;洱海因总磷值增加,水质由Ⅱ类降为Ⅲ类;星云湖因总磷值增加,水质由Ⅳ类降为Ⅴ类;异龙湖因总氮值下降,水质由劣于Ⅴ类升为Ⅴ类;滇池外海因总氮、总磷值下降,水质由劣于Ⅴ类升为Ⅴ类。
滇池   草海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污染指标总氮、总磷、氨氮、生化需氧量均超Ⅴ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Ⅳ类。外海水质Ⅴ类,主要污染指标总氮、总磷均为Ⅴ类,生化需氧量Ⅳ类。
与上年比较,草海水质类别不变;外海水质有所好转,由劣Ⅴ类升为Ⅴ类。草海主要水质指标高锰酸盐指数由Ⅴ类升为Ⅳ类,其它指标年平均值有所下降。外海主要的水质指标总磷、总氮由劣Ⅴ类升为Ⅴ类,其它指标年平均值均下降。

  环境污染事故
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事故94次,其中水污染事故36次,大气污染事故41次,其它污染事故17次。污染事故造成农作物受害面积149.99万平方米,污染鱼塘面积8.09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40.0万元。

  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开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16,781人次,检查企业6,873家次;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立案企业423家,到2002年底绝大部分处理完毕。 

 


地下水水质
在7个地下水监测盆地中,昆明监测区内孔隙地下水水位除地表水补给较好的地段略有回升外,其余地段地下水水位较2001年仍持续下降,年均水位降幅0.11米~0.31米。
地下水流量动态主要受年降雨量的影响较大,各监测区内总体上流量动态变化不大。
浅层孔隙水仍然以较差级为主,污染呈面状分布,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氯化物、锰、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普遍超标。仅在盆地边缘地带,孔隙水水质较好。基岩水(裂隙水、岩溶水)水质以良好级为主,仅个别地段出现污染,污染状况多呈点状或岛状分布。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变化
  全省废水排放总量66,271.02万吨,比上年增长3.3%,废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30.09万吨;氨氮1.8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33,696.02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50.8%,比上年增长3.0%,工业废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12.03万吨,比上年下降14.2%;氨氮3,106.49吨,比上年下降16.2%;其它污染物524.34吨。工业废水及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业是食品加工、化工、造纸、金属冶炼和采选业;主要排放地区是昆明市、德宏州、红河州等;主要排放水系是珠江水系、金沙江水系和澜沧江水系。


措施与行动
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及投资
  截止到2002年12月底,省政府确定的51个重点项目已基本完成45项,在建6项。九大湖泊所在五地、州(市)与省政府签定的2001—2002年目标责任书确定的105个治理项目,已基本完成95项,在建7项,进行前期工作的3项。
2002年,九大湖泊水污染治理投资7.41亿元,其中滇池投资5.18亿元。九大湖泊水污染治理累计投资43.08亿元,其中滇池治理投资34.32亿元。

  工业废水治理
  全省工业废水治理投资9,465.2万元,建设废水治理项目115项,新增废水处理能力16.1万吨/日;截止到2002年底,全省建成工业废水治理设施1,621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354.6万吨/日;工业重复用水率82.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65.8%。
金沙江流域治理
国家《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涉及我省项目共45个,各地加快了项目前期工作。在建项目10个,其中污水处理项目6个,垃圾处理项目4个;正在进行初步设计的项目13个;正在进行可研的项目22个。

  环境宣传教育
  继续深入开展环境警示教育。组织高原湖泊保护和 “环保知识下乡”活动。积极创建“绿色学校”,评定并表彰了48所省级绿色学校,其中6所受国家表彰。

  国际交流与合作
   继续实施英国政府援助《云南环境发展与扶贫项目》和世行贷款《云南环境项目》;参与亚行援助的一系列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项目;积极争取全球环境基金《长江流域自然保护与洪水控制项目》。
组织出国(境)考察、参会、培训和中长期合作研究20多批;邀请外国专家来我局长期工作2人、短期50多人次;接待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民间团体访问100多人次。

第二部分 大气环境

  全省部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仍较大,特别是列入国家酸雨控制区的7城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任务较重。


酸雨污染
进行降水酸度监测的15个主要城市中,酸雨出现频率为16.6%,出现酸雨的城市占60.0%。降水pH平均值在4.64~7.00之间,最低值4.64出现在个旧市,次低值为4.82,出现在楚雄市。
出现酸雨的城市中,pH最小值在4.03~5.53之间,最低值出现在个旧市,次低值为4.04和4.06,出现在楚雄市和昆明市。酸雨出现频率在1.6%~74.3%之间,最高的是楚雄市。  
酸雨控制区7城市中,除麒麟区未出现酸雨外,其余6个城市均有酸雨出现,其酸雨出现频率为27.7%,是15个城市平均值的1.67倍。
与2001年相比,全省的酸雨频率和出现酸雨的城市均有所下降,由19.2%降为16.6%,东川区由有酸雨变为未出现酸雨,出现酸雨的城市所占百分比由64.3%降为60.0%。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变化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3,659.14亿标立方米。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36.41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29.31万吨,占排放总量的80.5%;烟尘17.60万吨,其中工业烟尘13.17万吨,占排放总量的74.8%;工业粉尘7.83万吨。与上年相比,工业废气排放量增长9.4%,二氧化硫增长1.8%,烟尘和工业粉尘分别下降25.2%、19.7%。废气及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业是非金属矿物制造、化工和金属冶炼业,主要地区是昆明市、曲靖市和红河州。
酸雨控制区工业废气排放量2,640.93亿标立方米,占全省排放总量72.2%,排放工业二氧化硫22.56万吨,占全省工业排放量的77.0%。

  措施与行动
废气治理

全省工业污染源废气污染治理投资21,601.8万元,完成废气治理项目160项,新增废气处理能力453.6万标立方米/时;截止到2002年底,全省共建成工业废气治理设施3,702套,其中脱硫设施201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达6,378.2万标立方米/时,脱硫设施脱硫能力109.2吨/时。2002年,二氧化硫去除量31.3万吨,去除率51.6%,烟尘去除量276.1万吨,去除率95.5%,工业粉尘去除量133.2万吨,去除率94.5%。
酸雨控制区污染治理
  截止2002年,我省酸雨控制区工业企业共建成废气治理设施2,227套,其中:脱硫设施152套,形成脱硫能力103.1吨/时;去除二氧化硫28.5万吨,比上年增加16.8 %;二氧化硫去除率55.8%,比上年增加4.8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42.5%,比上年增加4.7个百分点。

第三部分 工业固体废物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432.99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19.26万吨,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0.6%。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231.81万吨,其中,危险废物排放量1,504.04吨。与上年相比,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增加9.5%,排放量下降21.6%。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排放行业是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煤炭采选、金属冶炼等,主要地区是昆明市、昭通市、玉溪市等。


措施与行动
工业固体废物治理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投资3,233.3万元,完成治理项目19项,新增固体废弃物治理能力1.0万吨/日,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1,112.2万吨, 综合利用率32.4%;贮存量1,730.2万吨,贮存率50.4%;处置量360.5万吨,处置率10.5%;排放量231.8万吨,排放率6.8%,比上年减少2.6个百分点。
危险废物管理
  组织各地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制定了《云南省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积极组织开展部分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技术研究。

  环保能力建设
  环境监测能力得到加强。世行贷款云南省监测网络管理系统项目完成投资1,516万元,九湖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578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资467万元;滇沪合作上海援助监测站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90万元;国家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200万元。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投资230万元。

第四部分 城市环境


城市化进程继续加快,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城市污水和垃圾的排放量随之增加。全省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噪声控制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饮用水源地水质满足要求,但城市河流有机污染依然严重。

  城市河流
城市河流有机污染仍较严重。开展监测的13个城市的17条河流中,监测断面水质符合Ⅰ类标准的占3.1%,符合Ⅱ类标准的占6.2%,符合Ⅲ类标准的占21.9%,符合Ⅳ类标准的占18.8%,水质恶化劣于Ⅴ类标准的占50.0%。达到水质功能要求的断面占46.9%。影响城市河流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是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与上年相比,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有所增加,符合Ⅳ~Ⅴ类标准的断面略有下降,劣于Ⅴ类标准的断面略有增加。

  城市饮用水源地
开展监测的18个城市的26个饮用水源地中,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的占76.9%,不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的占23.1%。
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是: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氮和石油类。
与上年相比,大部分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水质好转的比例略低于水质恶化的比例。

 

  环保科技与环保产业
全省环保系统科研投入1,537.5万元。各级环保部门承担环保科研项目138项,获得专利1项。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973”项目“湖泊富营养化过程和蓝藻水华暴发机理研究”在滇池启动;“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及其示范”、“新型高效气浮成套装置的产业化应用研究”等一批省级重点环境科研和产业开发项目的实施取得进展。一批工业企业和旅游管理组织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环保机构与队伍建设
16个地、州(市)及90个县、市(区)成立独立建制的环境保护局。环保队伍人数总计3,118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134人;环境监察536人;环境监测1,068人;环境科研、宣传教育、信息等人员380人。
云南省环境放射性监督管理所更名为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云南省环境保护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加挂“云南省环境保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牌子。


  城市空气


大部份城市空气质量良好,部份城市的颗粒物(以总悬浮微粒或可吸入颗粒物计)污染不容忽视。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8个主要城市中,符合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的占16.6%;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占55.6%;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的占27.8%。
18个主要城市中,二氧化硫年均值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的占61.1%,符合二级标准的占33.3%,符合三级标准的占5.6%;二氧化氮年均值均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总悬浮微粒或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占11.8%,符合二级标准占58.8%,符合三级标准占29.4%。
酸雨控制区7个城市的二氧化硫年平均值明显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是18个城市平均值的1.7倍。
与上年相比,空气环境质量级别有所好转的城市占27.8%,级别有所下降的城市占22.2%,级别不变的城市占50.0%,

  城市声环境
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在2001年水平。交通噪声污染仍较突出。
交通噪声
开展监测的17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55.9~75.6分贝之间,全省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69.3分贝,声级超过70.0分贝的道路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43.2%。有9个城市的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国家标准,占52.9%。超过国家标准的城市占47.1%。与上年相比,交通噪声污染减轻和加重城市分别占41.2%和52.9%,其余城市交通噪声值变化不大。
功能区噪声
开展监测的14个城市中,各种功能区噪声全部达标的占28.6%。各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0类区75.0%,1类区50.0%,2类区64.3%,3类区90.0%,4类区45.5%。与上年相比,各类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下降的占44.3%,上升的占41.5%,变化不大的占14.2%。
区域环境噪声
开展监测的9个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52.2~63.6分贝之间,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占55.6%;声环境受到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的分别占33.3%、11.1%。影响城市声环境的主要声源是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与上年相比,部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程度有所加重。


城市污染物排放
生活污水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32,575.00万吨,污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18.07万吨;氨氮1.50万吨。与上年相比,城市生活污水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增长3.6%、8.6%,氨氮排放量减少8.6%。
城市空气污染物
城市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7.09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4.43万吨。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和烟尘分别增长12.5%、9.2%。
生活垃圾
2002年全省城镇人口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10万吨。

  措施与行动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002年全省城市供水总量为7.32亿立方米。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7 座(含已建成未投入运行的),形成城市污水处理能力76.9万吨/日;城市绿地率15.4 %;城市供气总量达16.19 亿立方米,燃气普及率54.1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量为368.62 万吨/年,其中无害化处理量为195.82 万吨/年,无害化处理率为53.1 %。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玉溪市“创模”工作取得进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3年获全省第一名,开展了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和燃煤炉灶改造,抓紧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发放2万份环保问卷调查,公众对环境质量状况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76.3%。昆明市政府开始组织编制“创模”规划,抓紧建设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和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
城市机动车污染防治 
昆明市继续开展城市机动车管理与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在用汽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昆明市市区汽车在用数18.44万辆,比2001年增长20.4%。对机动车尾气达标情况进行年检和路(抽)检,市区路(抽)检在用汽车1.01万辆,检测情况表明,昆明市汽车尾气达标率为80.5%,其中汽车年检尾气首检达标率88.9%,抽检汽车尾气达标率72.0%。治理尾气超标车辆5,678辆(次)。
“禁煤”及烟尘控制区建设
昆明市、个旧市、丽江古城等继续开展城区禁煤,玉溪等城市开展炉灶改造。截止2002年,全省共建成烟尘控制区20个,总面积达199.9平方公里;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烧区2个,总面积26.6平方公里。
噪声达标区建设
玉溪市开展了噪声达标区建设,建成噪声达标区3个,面积12.1平方公里, 受益人口9.86万人。到2002年底,全省共建成噪声达标区19个,总面积达120.4平方公里。
清洁能源行动
曲靖市被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列为全国18个清洁能源行动试点示范城市之一,已编制完成《曲靖市清洁能源行动规划》,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焦化制气工程开工建设。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进一步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制度。编制我省“十五”城考工作手册,逐步规范城考工作。2002年全省考核的14个设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名为:玉溪市、个旧市、安宁市、保山市、楚雄市、瑞丽市、潞西市、大理市、景洪市、曲靖市、思茅市、开远市、宣威市、昭通市。
重点城市环境规划
开展了昆明市、昭通市、丽江、文山等重点城市和县城的环境规划编制工作。
城市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
为解决饮食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开展城市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力争用2~3年时间使城市建成区内所有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第五部分 土地/耕地


随着经济社会日益发展,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以及生态退耕、自然灾毁等,耕地面积逐步减少。土地利用结构与自然地理条件不协调,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和产出率较低,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不尽合理。人地矛盾十分突出。

  土地
全省国土面积面积为3,941.39万公顷。人均土地面积为0.91公顷。

  耕地面积
耕地面积为629.87万公顷(9,448.35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为0.145公顷。补充耕地2.55万公顷。占补平衡后实际占用耕地 2.82万公顷。

  耕地质量
5个地(州、市)的8个监测区域,41个基本农田监测点的监测结果,重要农区和重要中小城市郊区出现个别监测项目超标现象;超标倍数均小于1,但中小城市郊区土壤污染情况有逐渐加重的趋势。重要工矿企业区19个监测点中,3个测点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其余16个测点均有项目超标,超标项目占监测项目的87.5%,最高超标倍数达到141.67倍,重要工矿区土壤环境污染较突出。

  措施与行动
  土地管理
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实施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格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度。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切实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
全省累计有86家企业生产的产品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认证基地面积2.74万公顷,无公害农产品总产量19.04万吨,其中粮食2.44万吨、蔬菜9.92万吨、水果4.17万吨、畜禽水产品1.09万吨,其它产品1.42万吨。有32家企业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认证基地面积3.63万公顷,绿色食品总产量44.41万吨,其中蔬菜2.27万吨。
生态农业建设
全省累计开展生态农业试点乡(村)74个,生态示范园33个,生态户6.5万户,有39个县在县域内开展了不同层次的生态农业试点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受益人口783.3万人,耕地面积41.36万公顷。

  排污许可证制度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率先实施环保、工商联动,开展排污许可证年检,核发重点排污企业许可证1,600多家。落实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管理措施。加大现场督促检查,对持临时排污许可证企业实施限期整改,基本完成《云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研制。

  达标排放再提高工程
  建立月报制度,加强监督及现场检查,对未动工企业在《云南日报》公开曝光,对进度缓慢的地、州(市)下达了督办通知,结合执法检查对再提高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截止2002年底,157家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占84.4%。 

第六部分 森林/草地


全省已消灭森林赤字,实现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双增长。随着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一大批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森林资源正在呈逐年增加趋势。

  资源概况
  根据云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三次复查成果(下同),全省林业用地面积2,380.79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0.4%,其中:有林地占54.1%,疏林地占4.2%,灌木林地占17.1%,未成林造林地占0.9%,无林地占23.7%。森林(含有林地和灌木林地)覆盖率44.29%。活立木总蓄积量14.24亿立方米。

  森林面积及类型
  全省有林地面积1,287.32万公顷。人均有林地面积0.31公顷,人均蓄积量34.8立方米。
全省拥有占全国近半数的种子植物种类和乔木树种,发育了热带雨林、季风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高寒山地的温带针叶林。全省森林类型达105个。

  森林覆盖率、林木生长量与消耗量
  全省森林覆盖率为44.29%。其中:有林地覆盖率为33.6%,灌木林地覆盖率为10.7%。林木年生长量5,873.89万立方米,年消耗量5,425.93万立方米。

  天然草场和人工草场
  全省天然草场面积1,526.67万公顷,可利用面积1,186.67万公顷。天然草场退化面积占可利用面积的83.4%,其中轻度退化占34.8%,中度退化占33.3%,严重退化的占15.3%。人工草场总面积为26.33万公顷,比2001年增加3万公顷。
 森林病虫害与火灾
全省共发生森林病虫鼠害30.68万公顷,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2.7%。森林病虫害的主要种类有松毛虫、纵坑切梢小蠹、华山松木蠹象、松叶蜂、枫木毒蛾、华山松疱锈病、高山小毛虫、鼠害等,其中尤以纵坑切梢小蠹、松毛虫危害最重。
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396次,受害面积681.3公顷,火场面积4,280公顷。

 

  措施与行动
  天然林保护工程
完成森林管护1,273.43万公顷,按国家下达我省森林管护计划,完成率为106.3%。全省公益林建设完成22.51万公顷,占国家下达计划的99.35%。同时,完成了2000年度未完成的1.25万公顷的公益林建设任务。
退耕还林工程
2002年,国家下达我省退耕还林总任务20万公顷,其中退耕地还林10万公顷,宜林荒山造林10万公顷。完成任务19.72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完成9.84万公顷,宜林荒山造林9.88万公顷,兑现粮食27,990万斤,种苗和造林补助费到位8,955万元。
造林工程
主要实施了“珠江防护林工程”、“南町河防护林工程”、“德援造林项目”、“商品林基地建设项目”、“世行贷款造林项目”、“小型公益林建设(薪炭林基地)”等项目,共投资7,351.9万元,完成造林4.01万公顷,封山育林1.92万公顷。
森林病虫害防治工程
全省共防治森林病虫害26.2万公顷。通过连续3年实施国家级松毛虫工程治理,我省松毛虫的发生面积降到10.4万公顷。国家投入200万元,省投入400万元,对全省国家级松毛虫工程治理区以外的主要森林病虫害实施了省级治理工程,其中按照小蠹虫治理新思路防治小蠹虫1.3万公顷。建成16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新建19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

第七部分 生态环境保护


全省生态环境总体趋于稳定,局部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森林生态功能衰退,毁林开荒、过度垦殖的现象仍然存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严峻,农村及农业环境污染加重,水土流失仍然严重,生态环境灾害频繁。

  物种资源
  云南各类物种种数均接近或超过全国的一半以上,其中已知高等植物426科、2,592属、17,000多种,科、属、种分别占全国的88.4%、68.7%、62.9%,国务院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中云南有120种(类),占总数254种(类)的47.2%;全省已知脊椎动物1,737种,占全国总数的58.2%;哺乳类296种,占49.92%;鸟类792种,占66.48%;两栖类102种,占44.12%;爬行类151种,占39.22%;淡水鱼类399种,占50%左右。

  濒危保护物种
  云南珍稀物种资源占了全国的 67.5%,居全国第一位。列为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151种,占全国总数的42.6%。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199种,占全国总数的59.4%,其中亚洲象、野牛、绿孔雀、赤颈鹤等23种在我国仅云南独有。

  湿地种类与面积
  全省有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季节性湿地、河流湿地等天然湿地和水库、池塘等人工湿地。全省湖泊面积约11.64万公顷,其中面积达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37个,总面积9.66万公顷;河流面积约12.02万公顷;沼泽面积约0.39万公顷。

  自然保护区
  截止2002年,全省共建立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160 个,总面积299.42万公顷,约占云南省国土面积的7.6%。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个,省级54个,市级43个,县级53个。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居全国第一位,形成了各种级别、多种类型的保护区网络。

  石漠化
  全省岩溶面积占县域面积30%以上的县有63个,岩溶面积951万公顷,形成石漠化的面积为214.91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5%。其中已完全石漠化的面积为60.01万公顷,占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27.9%;半石漠化的面积为88.43万公顷,占41.2%;潜在石漠化的面积为66.47万公顷,占30.9%。石漠化主要分布于文山、曲靖、红河、昆明、昭通等地区。

  化肥和农膜
全省农业化肥施用量、农用塑料薄膜和农药的使用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全年氮肥使用量98.90万吨(折纯量),磷肥使用量41.15万吨(以五氧化二磷计);农药使用总量1.42万吨;农膜使用面积30多万公顷,使用量1.6万吨。

  措施与行动
自然保护区建设

新建自然保护区25个,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30多万公顷。省政府批准建立了元江、沾益海峰、德宏瑞丽江、丘北普者黑、广南八宝、富宁驮娘江、马关古林箐和建水燕子洞白腰雨燕等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建了一批县(市)级自然保护区。
  农村及农业环境保护  
加强有机食品管理体系建设,组织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全省累计有18家企业38 个品种的产品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组织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2个,生态乡建设试点15个;全省农业生产平衡施肥面积达1,332.8公顷,占当年总播种面积的25.5%,每亩耕地的化肥消耗量约为20干克,低于全国平均施肥水平。建立秸杆禁烧区11个,禁烧面积53.40万公顷。
《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实施
开展滇西北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保护面积689.08万公顷;进行了7个国家级示范区建设试点,示范区面积315万公顷。建立了“云南省生态调查数据库”。
水土流失治理
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96平方公里,新实施保护面积4,83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投资11,384万元,其中:国家6,753万元,地方4,631万元。审批水上保持方案1,197个,征收水土保持“两费”536万元,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27亿元。

第八部分 气候与自然灾害


全省大部地区雨水充沛、光热条件好,但存在明显的时空分布不均匀特点。大部地区的年降水量正常至偏多,年平均气温正常至偏高;年内全省相继发生了冬春干旱、倒春寒、初夏干旱、洪涝、大风冰雹、雷击、夏季低温冷害、秋季连阴雨等多种气象灾害,与气象因素密切相关的森林火灾、农作物病虫害、滑坡、泥石流和崩塌等重大山地灾害明显偏多,受灾面积广、灾情严重,经济损失巨大、人员伤亡惨重。


  降水分布
全省大部地区雨季于5月上旬至中旬开始,较多年平均雨季开始期偏早15~20天左右。雨季于10月上旬至中旬结束,较历年提前10天左右。全省大部地区的年雨量正常到偏多。
年雨量在空间分布不均匀的同时存在明显的时间分布不均匀,春季1—4月份除少数地区雨量偏多外,其余大部地区雨量正常至偏少。5月全省大部地区的月雨量为偏多到特多,其中楚雄州大部、大理州大部以及迪庆州的5月雨量较常年偏多200~300%;主汛期6—8月除个别地区雨量偏少外,全省大部地区雨量正常至偏多;9—12月全省大部地区雨量较多年平均偏少。

  气温分布
除少数地区年平均气温为正常至稍偏低外,大部地区年平均气温正常至偏高。其中,1—4月全省大部地区的平均气温为偏高至特高;5月份由于冷空气活动频繁和雨季开始期较历年提前,全省大部地区气温明显偏低; 9—12月全省大部地区的平均气温正常至稍偏高。

  气象灾害
全省出现大风灾害55县(次),冰雹138县(次);农作物受灾面积46.4万公顷、成灾28.60万公顷、绝收6.00万公顷,民房倒塌5,094间,因灾死亡48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2.2亿元。
2002年7—8月北方冷空气频繁南下与南方暖湿气流共同影响,全省大部地区出现持续阴雨天气,低温寡照明显,水稻受灾面积达9.15万公顷,成灾面积5.58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3亿元。

  洪涝灾害
全省共有117个县(市、区),1,308个乡(镇),874万人受灾,13个城市受淹,房屋倒塌5.77万间,因灾死亡351人,其中因洪水灾害死亡92人。农作物受灾44.80万公顷,成灾25.90万公顷,绝收9.23万公顷,减收粮食49.58万吨。洪涝灾害共造成全省直接经济损失34.98亿元,损失总体小于2001年。防汛工作挽回粮食损失4.2万吨、直接财产损失2.99亿元。防洪工程减免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24.1亿元。

  干旱灾害
全省出现严重的冬春连旱,入汛后,局部地区还出现了严重的夏旱、插花旱。农作物受害面积达71.61万公顷,因旱造成202万人和146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损失粮食7l万吨,经济作物损失16.39亿元。全省累计投入抗旱劳力615万人,抗旱资金6,054万元,完成抗旱浇地26.65万公顷,解决177万人、101万头大牲畜的临时饮水困难,挽回粮食损失78.7万吨、经济损失5.86万元。抗旱减灾效益达17.56亿元。

  地质灾害
  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4,150起,其中滑坡3,079起、泥石流836起、崩塌128起、地面塌陷107起。共造成234人死亡和失踪,418人受伤,毁坏农田0.925万公顷(13.88万亩),交通、通讯、房屋和水利设施破坏严重,直接经济损失12.23亿元,属地质灾害重灾年份。地质灾害高发期是5~8月和10月,受灾严重的地(州、市)有怒江、迪庆、昭通、保山、楚雄、玉溪、临沧和红河。

 

  措施与行动
  加强部门、行业间的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做好全省的防灾减灾服务
许多重大灾害大都因气象因素所致,针对山地灾害、森林火灾、防洪、抗旱等,气象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水利部门、防洪指挥部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加强预测预报,加大减灾力度。

第九部分 专栏


环境法制
  对3件地方性法规、8件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废止规章1件。颁布单行条例1件。全省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35起,其中举行听证7起,处罚金额总数93.47万元,结案环境行政诉讼案件3起,诉讼标的金额6.04万元,均胜诉。其中省局直接查处5起,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开展执法培训,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省政府发布《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并于2002年1月1日施行。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1,894项,环评审批执行率96.4%。全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70项,“三同时”执行率95.5%。

  环保政务公开
  2002年,全省环保系统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结束。开展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两州、市环保局及40个县(市、区)环保局,通过广播、电视、专栏、刊物、小册子、触摸屏、英特网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环保信息,办事指南,社会承诺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环境监察
  加强环境现场监督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1.7万次,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4.2万人次,检查污染治理设施2,606台(套);全省16个地、州(市)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电话;全省征收排污费1.15亿元。

  环保建议、提案及信访
  全省环保系统共收到人大建议160件,政协提案217件,办复率为99%;人民群众4,001件来信中3,854件已调查处理并回复,147件正在办理;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19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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