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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1998年环境状况公报

  第一部分 城市环境

  

   1.城市污染物排放情况

    1998年,全省城市废水排放量4.52亿吨,比上年增加8.4%,占全省废水排放总量的62.5%,城市废水中化学耗氧物质18.25万吨,占全省排放总量的43.2%。城市工业废气排放量539.1亿标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11.54万吨,烟尘19.7万吨,工业粉尘8.89万吨,这三种污染物分别占全省工业排放总量的37.6%、63.1%和42.9%。

   2.城市环境质量

    (1)主要城市(镇)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16个主要城市(镇)中,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在0.002-0.090毫克/立方米之间,最大值出现在文山县城,超标0.5倍。

  氮氧化物年日平均浓度在0.011—0.043毫克/立方米之间,最大值出现在昆明市。

  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浓度在0.070—0.391毫克/立方米之间,最大值出现在文山县城,超标0.96倍。

  用以上三种主要空气污染物衡量,在16个主要城市(镇)中,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的城市(镇)仅有河口县城,占6.0%;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镇)有(原)东川市、楚雄市、个旧市、大理市、思茅市、景洪市、丽江县城、临沧县城, 占50.0%;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的城市(镇)有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开远市、保山市、文山县城, 占44.0%。 与1997年相比较,16个主要城市(镇)中,昭通市空气环境质量有所下降,占6.3%;玉溪市、文山县城、丽江县城空气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占18.8%;其余12个城市(镇)的空气环境质量级别没有改变。

  (2)主要城市地表水水质及功能达标情况

  全省主要城市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I—Ⅲ类标准的占21.6%,符合Ⅳ类标准的占18.9%,符合V类标准的占5.4%, 污染严重达不到V类标准的占54.1%。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氟化物、生化需氧量和油类。与上年相比,水质符合I—Ⅲ类标准的断面减少了1.5个百分点,符合Ⅳ类标准的增加了1.0个百分点,符合V类标准的减少了2.3个百分点,达不到V类标准的增加了2.8个百分点。

  主要城市地表水监测断面水功能达标的占27.0%。城市监测断面水功能达标率最高的是(原)东川市、景洪市、思茅市和丽江县城等,均达到50.0%;达标率最低的是安宁市、个旧市和昭通市等,所测断面均达不到水功能要求。与上年相比,全省监测断面水功能达标率增加了1.4个百分点。

  全省19个城市(镇)2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城市饮用水源总体上能满足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要求的占67.9%;不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要求的占32.1%。其中,昆明五水厂滇池水源、昭通市、景洪市水源总磷超标而不符合要求;曲靖市、个旧市、蒙自县城等水源总大肠菌群超标而不符合水质要求。

  与1997年比较, 饮用水源水质类别上升、水质好转的水源占50.0%;类别下降的水源占23.1%;类别不变、水质相对稳定的水源占26.9%。

  (3)城市(镇)噪声状况

  交通噪声:16个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的城市(镇)平均等效声级值超过国家标准的有11个, 占68.8%,仅有昆明市、 (原)东川市、昭通市、思茅市和保山市的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达到国家标准。

  功能区噪声:14个监测5种功能区噪声的城市(镇)中,开远市、思茅市和保山市的全部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达标,其余11个城市(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全省城市(镇)功能区噪声平均达标率为53.7%。

  区域环境噪声:昆明市、 (原)东川市、楚雄市和开远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55.9分贝、66.8分贝、59.5分贝、61.3分贝。昆明市、楚雄市区域环境受到轻度污染; (原)东川市、开远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较重。

   3.城市环境问题

    我省一些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等级较差,16个主要城市(镇)中,有7个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城市汽车尾气污染呈上升趋势。 城市地表水污染仍然严重,主要城市59.5%的监测断面达到或劣于地面水v类标准。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普遍超标。垃圾围城现象对一些城市(镇)构成了潜在威胁。

  4.主要控制措施

  针对城市主要环境问题,以举办世博会为契机,我省进一步加大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建设烟尘控制区,改造城市燃煤锅炉,推广使用液化气,大大加大城市绿化美化的力度,对城市大气污染积极进行治理,建设噪声达标区。昆明市开展了禁煤、禁磷、禁鸣,并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

  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争取国家支持,滇池污染治理、大观河疏浚以及大理、景洪、丽江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等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得到国家补助和财政借款9.1亿元,大大加快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1998年全省有15个市(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批准立项,截止到去年底,我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6个,形成处理能力38.5万吨/日。昆明市红水塘、白水塘垃圾填埋场以及东郊、北郊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为了解决一些县城垃圾围城现象,安排县城垃圾生态处理场6个。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与上年相比,玉溪市、文山县城、丽江县城的空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城市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达标率增加了1.4个百分点;50.0%的饮用水源水质类别上升、水质好转;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污染有所好转。 

  第二部分 水环境

  

    1.废水排放情况 

  全省废水排放总量7.2亿吨, 比上年增长3.5%,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4.3亿吨, 比上年减少5.1%,生活污水排放量2.9亿吨, 比上年增加19.7%,生活污水已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0.1%。废水中化学耗氧物质排放量42.2万吨,比上年减少2.1%,氰化物、六价铬、汞、镉、铅、砷六种有毒有害污染物307.4吨, 比上年减少39.7%,石油类排放量799.0吨, 比上年减少7.8%。主要污染行业是食品、制糖、冶炼、化工、造纸行业;昆明、红河、玉溪、曲靖、临沧是工业废水排放的重点地区。

  2.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金沙江水系 水质污染较为严重。主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和优于III类水质的断面占38.8%,Ⅳ—V类水质的断面占25.7%,劣于V类水质的断面占35.5%,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氨氮、挥发酚和耗氧有机物。

  南盘江水系 水质污染严重。主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和优于III类水质的断面占10.7%,Ⅳ—V类水质的断面占25.0%,劣于V类水质的断面占64.3%,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氨氮、总磷和挥发酚。

  元江水系 水质污染较轻。主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和优于III类水质的断面占16.7%,Ⅳ—V类水质的断面占79.1%,劣于V类水质的断面占4.2%,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总磷和氨氮。

  澜沧江水系 水质污染较轻。主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和优于III类水质的断面占33.3%,Ⅳ—V类水质的断面占38.1%,劣于V类水质的断面占28.6%,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化学耗氧物质和氨氮。

  怒江水系 水质良好。主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Ⅱ类水质的断面占50.0%,IV类水质的断面占50.0%,主要污染物为耗氧有机物和总磷。

  伊洛瓦底江水系 水质清洁。全部监测断面均符合Ⅱ类水质。

  与1997年相比,符合I—Ⅲ类水质标准的监测断面增加了2.6%,符合IV—V类标准的监测断面增加了6.1%,达不到V类标准的监测断面减少了8.7%。达到水功能要求的断面增加了5个。

  3.主要湖泊水质状况 

  1998年,我省开展水质监测的16个湖泊17个水域(滇池分别按草海、外海作评价)中,水质符合I—Ⅱ标准的占23.5%;水质符合III类标准的占11.8%; 水质符合Ⅳ类标准的占23.5%; 水质为V类的占5.9%;污染严重,水质已达不到V类标准的占35.3%。湖泊水质功能达标率仅为18.8%。

  被列为我省重点保护与治理的九大湖泊中,抚仙湖和泸沽湖水质为I类;洱海水质为Ⅱ类;程海、星云湖、阳宗海、异龙湖水质均为IV类。其中,影响阳宗海和程海水质的污染物为非离子氨;水质较差、污染较重的是杞麓湖、滇池,水质为V类和劣于V类,影响滇池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与1997年比较,类别上升、水质好转的湖泊占18.8%;类别下降、水质恶化的湖泊占12.5%;其余68.7%的湖泊水质类别仍维持不变,水质相对稳定。但其中污染较重、水质超V类的滇池草海、个旧湖、蒙自南湖等有机污染指数明显下降,水质呈好转趋势;长桥海、大屯海有机污染指数则呈上升趋势、水质继续恶化。

  从总体看,1998年我省湖泊水质有所改善,部份污染严重的湖泊水质好转,水质恶化的趋势有所遏制。

  4.主要控制措施 

  1998年,全省安排废水治理项目116个,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能力20.7万吨/日,工业废水处理率74.5%,比上年增加7.2个百分点,排放达标率30.0%, 比上年增加1.6个百分点。

  六大水系以实施生态保护工程为主。1998年10月起,金沙江流域、西双版纳州全面禁止采伐天然森林。全省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工作,实施“长防”、 “长治”等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40平方公里。欧盟援助红河干热河谷生态恢复与扶贫项目全面实施。对主要水污染源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从总体上看,六大水系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初步得到控制,劣于V类水质标准的监测断面减少了8.7%,达到水功能要求的断面增加了5个。

  滇池污染综合治理 云南省、昆明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滇池污染治理。1998年底,省政府充实调整了省滇池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环境保护局,负责日常事务。为了实现国务院确定的滇池水污染防治第一阶段目标,拟定了《滇池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了治理力度,加快治理步伐。世行贷款滇池污染治理项目全面启动,昆明东郊、北郊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招标,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红水塘、白水塘垃圾填埋场、大观河疏浚、农村卫生示范项目开工建设,滇池北岸、盘龙江中段截污工程和“2258"引水工程峻工,滇池草海底泥疏浚完成工程量420万立方米,滇池草海蓝藻清除应急措施正在抓紧实施。

  被列为我省重点保护与治理的其余8个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也在抓紧实施。荷兰援助滇南湖群综合治理总体规划项目正式启动。大理、永胜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通海、宜良阳宗海、石屏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1998年,我省部分严重污染湖泊水质有所改善,湖泊水污染恶化趋势初步得到控制。

  第三部分 大气环境

  

    1.废气排放情况 

  全省废气排放量2102.1亿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7.5%。其中工业废气排放量1886.7亿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7.8%。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36.0万吨,烟尘排放量35.5万吨,分别比上年减少12.2%和10.3%,工业粉尘排放量20.7万吨,比上年增加1.7%。

  2.酸雨状况 

  1998年,在14个进行降水酸度监测的主要城市(镇)中,酸雨出现频率为11.1%。 (原)东川市、曲靖市、开远市、大理市、景洪市末出现酸雨。昆明市、昭通市、楚雄市、玉溪市、个旧市、保山市、思茅市、文山县城、丽江县城均有酸雨出现。酸雨出现频率为3.7%—43.1%,酸雨频率最高的是楚雄市。

  1998年降水pH平均值范围为5.00—7.15,最低的是昭通市,最高的是开远市。

  与1997年相比,全省酸雨出现频率略有降低,从去年的12.0%下降为10.9%。 (原)东川市、大理市由有酸雨变为未出现酸雨,而保山市从未出现酸雨变为出现酸雨。酸雨强度下降的城市(镇)有昭通市、思茅市、文山县城、丽江县城,酸雨强度上升的是玉溪市,其余城市(镇)酸雨强度变化不大。

  3.主要控制措施 

  1998年,全省安排废气治理项目160个,新增工业废气处理能力335.3万标立方米/时,废气处理率81.4%,去除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29.6万吨、145.2万吨和128.9万吨,去除率分别为49.1%、82.2%和86.1%。

  昆明、曲靖、玉溪、个旧、开远、楚雄、昭通7个城市被列为全国酸雨控制区,我省组织制定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并开始抓紧治理。从1998年起,按照国家规定,在酸雨控制区内开始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全省共计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2000万元,对二氧化硫污染治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第四部分 工业固体废弃物

  

  1998年,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2888.4万吨,排放量571.1万吨,历年累计贮存量2.2亿吨。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污染行业是掘业、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主要分布在红河、曲靖、昆明、玉溪、 (原)东川、楚雄等地。在工业固体废弃物中,危险废物产生量68.9万吨,排放量0.8万吨,主要污染行业是采掘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主要分布在昆明、文山、红河等地区。

  1998年,全省安排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项目26个,新增处理能力3.3万吨/日,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24.9%,处置率8.4%,贮存率35.9%,其中危险废物贮存率94 5% 。

  第五部分 生态环境

  

  1998年,全省有林地面积1287.32万公顷,其中天然林面积1105.48万公顷, 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85.9%,人工林181.84万公顷, 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14.1%,活立木总蓄积量14.24亿立方米。1998年,全省植树造林面积42.45万公顷,年均林木总生长量5873.89万立方米,年均总消耗量5425.93万立方米,长大于消447.96万立方米。全省森林覆盖率已达33.64%,含灌木林覆盖率44.29%。1998年全省森林虫害面积13.1万公顷,火灾受害面积416.22公顷。

  云南省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各种动植物种数均接近或超过全国动植物种数的一半以上,其中,哺乳类296种,占49.92%;鸟类772种, 占66.98%;两栖类102种, 占44.12%;爬行类151种,占39.22%;淡水鱼类399种, 占50.0%左右;高等植物15000种以上,约占60.0%。我省物种分布不平衡,东部和东北部分布的物种较少,西北部和西南部物种十分丰富。

  1998年,建立了昭通朝天马和丽江拉市海高原湿地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思茅省级水源保护区和无量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前期论证工作。到1998年底止,全省共建立自然保护区111个(国家级6个、省级50个、地县级55个),其中森林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69个,野生动植物类型23个,内陆湿地水域生态系统类型6个,地质古生物遗迹类型4个, 自然与文化综合体类型9个,初步形成了多类型、多级别、多层次的保护区网络。保护区面积已达200万公顷,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1%。

  全省生态建设有了长足发展。省环境保护局将威信高田炼硫区生态恢复作为全省生态恢复试点,昔日一片焦土,现已披上绿装,生机盎然,取得显著成效。

  第六部分 环保大事纪

  

  2月26—27日,全省环境保护局长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传达了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国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区会议、全国环境保护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1997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并对1998年工作作出部署。

  3月1日,经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颁布施行。使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进一步走上法制轨道。

  3月1—2日,全省第七次环境监测会议在思茅召开。传达了全国第五次环境监测会议精神,部署了今后两年环境监测目标和任务。

  3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月4—6日,我局成功举办了"98云南昆明环保设备(产品)展览和业务洽谈会”,共有70多家省内外企业参展,促进了国内环保产品和技术交流及我省环保产业的发展。

  5月6—11日,省环保局副局长孙汝继同志牵头,组织局扶贫调研组赴大理州永平县开展调研,为省环保局下一步扶贫工作打下基础。

  6月5日,发布《1997年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

  9月1日,昆明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1998年10月1日起,我省金沙江流域和西双版纳州全面禁止采伐天然林。

  10月27—29日,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上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表彰12个先进集体和37名先进个人,牛绍尧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州、市政府和行政公署领导签定了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11月,经中共云南省委决定,孙汝继同志任省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省政府决定吴晓青同志任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11月29—12月2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汪纪戎副局长一行4人来我省检查指导滇池污染治理工作,肯定了成绩,并提出了十条建议意见。

  12月,省政府决定充实调整省滇池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12月18日,牛绍尧副省长主持召开了调整后的滇池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滇池污染治理第一阶段目标与任务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12月,完成全省电磁辐射污染源调查工作,摸清了我省电磁辐射污染源分布状况和运行功率,为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12月25日,我局组织申报的一九九八年度云南省科技进步奖,共有3项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2—12月,我省全面开展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工作,又有10个环境监测站通过了省级环境保护计量认证。全省获国家和省级计量认证的各级监测站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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