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要求,深入推进“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6月26日,大理州环保局、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漾濞县环保局、漾濞县苍山西镇人民政府、光明村委会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组深入漾濞县苍山保护区辖区,全面排查保护区内遥感监测重点疑似问题,重点排查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走访了保护区内疑似新增或规模扩大的原住居民点、村民议事点和村集体经济项目点,核实了疑似新增的人工设施,核对了遥感点位坐标和环境现状。
保护区内疑似新增人工设施点现场核实
结合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建房的实际情况,检查组提出,在保障原有村民生存权的条件下,保护区内原有村民建房应符合村庄规划、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然保护区分区管理相关规定,要强化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内乱建乱盖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检查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自然保护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将自然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纳入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章立制,从源头防范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管理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成效。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