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处
一、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划和方案;负责指导全省开展“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绿色创建)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并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承担中共云南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成员及联系方式
处 长:张建萍 64199812
副处长:李 湘 64110819
副调研员:莫绍周 64122863
副调研员:王 晔 64110819
主任科员:刘静波 64122863
副调研员:唐诚 64194312
三、办公地点
省环境保护厅304,311办公室和省环境保护厅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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