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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处(简称辐射处)

 

一、工作职责

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有关的规划、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核技术利用项目、伴生放射性矿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防护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输变电设施及线路、信号台站等电磁辐射装置和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厅核与辐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

二、人员分工

木文兵(处长):负责辐射处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871-64161185。

蔡娟娟(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处长外出期间主持全处工作。分管: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放射性物品运输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输变电设施及线路、信号台站等电磁辐射装置和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伴生放射性矿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核与辐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与处置;辐射环境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组织工作。联系电话:0871-64102258。

叶学军(调研员):负责输变电设施及线路、信号台站等电磁辐射装置和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联系电话:0871-64123086。

杨 卓(主任科员):负责除工业外其它行业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联系电话:0871-64102258。

朱树奎(主任科员):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行政许可受理。联系电话:0871-64102258。

庞建明(主任科员):负责工业行业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伴生放射性矿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核与辐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辐射环境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组织工作;政务信息和统计工作。联系电话:0871-64123086。

王伟明(主任科员):负责除工业外其它行业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处内综合工作。联系电话:0871-64123086。

处内实行AB角制,分别为:木文兵、蔡娟娟;叶学军、庞建明;杨卓、朱树奎;朱树奎、王伟明。

三、 办公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中段广福商业中心A9505509 

四、 联系邮箱:fsc@ynepb.gov.cn 

主办:365bet备用          技术支持: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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