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提升华宁县政府领导班子环境保护意识,县政府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杨晓曦同志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八大亮点引领学习,他指出:新《环境保护法》是环境立法史上又一里程碑,是历史上最严格的一部专业领域行政法,该法引入了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明确了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基本原则,完善了环境影响管理基本制度,突出强调了政府监督管理责任,强化了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企业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会议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切实肩负起环保工作责任,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坚持一抓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地方、落实到人头。二是环保工作不是环保局一家部门的事,全县上下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牢,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持续抓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各项工作,要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切实强化措施,确保华宁县黄标车按时限全部淘汰完毕。四是大力推进南盘江、曲江水质改善提升工作,强化源头管理,做好沿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全力确保南盘江、曲江国考断面水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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