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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为推进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的成果,2013年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借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云南省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复杂性、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的实际情况,修订并完善形成了“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及考核指标体系”。

  2015年5月,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对各县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统一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和县级领导干部年度业绩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引导和督促地方政府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

  云南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是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的基础上延伸至全省129个县(市、区),并在国家《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的框架下结合云南实际情况进行了修订。截止2017年云南有39个县划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属于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和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其中3个县属于水源涵养类型,14个县属于水土保持类型,22个县属于生物多样性维护类型。云南有46个县纳入财政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其中39个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全部纳入。

  经过几年的考核,以下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考核机制

  建立了可靠严谨的考核工作机制和技术支持体系,服务于考核培训、数据填报、数据审核、综合评价、质量控制与现场核查。2015年研发了县级数据填报、州市级数据审核以及省级数据分析评价及综合管理软件系统,提高了考核工作效率和考核过程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2016年底根据考核日常化要求,增加研发了数据分季度填报系统、分季度审核系统和考核数据库;2016年10月,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研究获得了生态环境部的环境保护科技成果证书;2017年1月出版了《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技术指南》(中国环境出版社),进一步指导和规范了县级材料整理填报和州市环保部门数据审核。

 

  二、数据和成果的综合应用

  考核工作综合应用了各年度环保部门地表水、饮用水、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统计数据,以及国土、林业、农业、住建、水利等各相关厅局的调查统计数据,对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年际变化趋势及政府的生态保护成效进行客观评价。云南省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在考核中也得到了充分应用,云南境内高山耸立,峡谷深切,地势险峻,江河纵横,高原湖泊星罗棋布,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地形地貌,独特多样的气候环境,丰富的生物多样性,采用遥感手段来监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最恰当的方式,通过遥感监测获取生态环境数据,再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可系统地掌握我省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其变化特征,从2015年开始遥感监测数据经现场核实后应用于考核。

  三、现场核查

  利用卫星遥感巡查、无人机核查及现场祥查等手段。卫星遥感监测普查发现自然生态系统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明显区域,通过无人机航飞获取变化区域边界、面积和地物空间分布特征,专业人员现场核查变化区域涉及项目审批手续等,经现场核查后结果纳入当年考核。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作为西南生态安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承担着维护区域和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同时,云南又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敏感的地区,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责任重大。因此,以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及考核工作为抓手,筑牢我省的生态安全屏障,对加快我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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