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我省妥善处置了3起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即“2.17”曲靖马龙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煤气柜水封水外泄污染事件、“4.14”曲靖会泽石油运输交通事故致毛家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件、“5.15”西双版纳州勐海鑫汇矿业尾矿库渗漏致南披河水体污染事件。
接报后,我厅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立即调度相关信息,及时上报相关事件情况,随即下发了《督办通知》,提出了应急处置有关要求,并赶赴现场进行督促指导。3起事件由于应对及时、处置科学,未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媒体网络负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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